
今日湖北网讯: 家住沙市区的一位刘姨妈,因担心家里遭贼,便用塑料袋将家里的现金装好后,丢在鞋柜中冒充“垃圾”,谁料不知情的儿子将11万现金当成“垃圾”给扔进了垃圾箱,这可急坏了一家人。
11月12号一大早,刘姨妈一家去河南走亲戚,14号晚上,回到沙市以后她发现,家中藏有11万现金的黑色塑料袋不见了。原来,刘姨妈听说隔壁遭贼,很是担心,便用一个黑色塑料袋将家中11万现金装起来,放在鞋柜中冒充垃圾,谁知,竟让不知情的儿子误当垃圾给扔了。
一家人慌慌张张地到小区各个垃圾桶寻找,但并没有找到。辛辛苦苦攒下来钱被扔进了垃圾箱,把刘姨妈给急病了,无奈之下,一家人来到崇文街派出所报警,民警立刻开始调查,发现,垃圾桶当天下午就被环卫工清走了。民警顺着环卫工所驾驶的环卫车一路追踪,最终找到垃圾回收中心,但回收中心工作人员称没有看到装有现金的黑色塑料袋。
经过调阅多处的监控视频,民警初步判定,这个黑色塑料袋很可能被垃圾回收中心某个工作人员捡到。随后,民警多次上门逐个给垃圾回收中心工作人员做思想工作,并宣传法律法规。15号下午4点多钟,垃圾回收中心工作人员主动给崇文街派出所打电话称,装有现金的黑色塑料袋确实被某个工作人员捡到,并且愿意将塑料袋交给失主。
随后,民警和失主赶到垃圾回收中心取回黑色塑料袋,并当面确认11万现金无误。
小风:好在虚惊一场,在这里提醒大家,可不能再犯这样的糊涂了,大额现金妥善保存。 拾到他人财物要返还哦!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环卫工作人员捡得11万现金,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谈时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