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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三级
2018-01-21 10:27:38   来源:荆州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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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8时至7月6日8时,荆州市普降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国家站及面雨量为荆州137、154.8,松滋122.5、103.7,公安151.9、165.7,石首226.5、210.6,监利397.5、235.2,洪湖321.7、337.2毫米,最大为洪湖瞿家湾524.5毫米。据初步统计全市目前受灾面积298.79万亩。荆南四河主要站点目前大部仍超设防水位,团山站超警戒;长江监利、洪湖段,东荆河洪湖段水位超警戒;长湖、洪湖超警戒,防汛抗灾形势紧张。


  根据目前全市汛情灾情,符合《荆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有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条件,经副市长、市防指副指挥长袁德芳批准,市防指决定于7月6日14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荆州市防汛应急Ⅲ级响应之后,分管副指挥长将主持会商,并坐镇指挥,作出相应工作部署,派出相关工作督查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灾工作,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指导,依法、依规、依预案指挥调度防汛抗灾工作。各县市区防指要结合实际,视汛情依法根据预案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按照防守预案的规定,进岗到位,实施指挥;要加强应急值守,及时转发洪水预警;要对超警戒水位的堤段,上齐领导,上足劳力,全面开展巡堤查险除险;对超设防水位的堤段,要落实专管人员或群防巡查保安措施;要加强防汛排涝信息宣传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江河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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