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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检察院首批入额检察官集体宣誓
2018-01-21 10:26:44   来源:今日湖北网

今日湖北网讯(记者刘英 通讯员李敏)“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3月1日上午9时,铿锵有力、整齐划一的宣誓声响彻江陵县检察院七楼会议室。该院16名司改后首次计入员额的检察官身着制服,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梅的带领下,面向国徽,举起右拳,高声念出誓词,作出庄严承诺。

江陵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成宏,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诗涛,政协副主席王军,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郑明江等领导作为见证人,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 

刘金梅检察长在仪式上勉励检察官:“牢记誓词,不忘初心,不负担当,不辱使命,为忠实履行检察职责而努力奋斗,为建设幸福小康江陵而保驾护航。”

据了解,此次宣誓活动系按照湖北省检察院的要求统一开展,全省同步进行。宣誓旨在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入额检察官的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充分展现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改试点工作成果。 

背景链接:

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要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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