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期延至4个月 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18-01-21 10:26:18
来源:今日湖北网

长江禁渔期将至,记者昨悉,今年起,长江禁渔期延至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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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部门透露,农业部日前调整了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禁渔时间从此前的3个月延长到4个月,具体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省长江干流通江支流以通江口岸线为基准,河道上溯两公里范围内纳入同步禁渔水域,具体位置由水域所在地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后,备案并做好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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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渔政、公安执法联合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集长江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业部制定的专项捕捞管理规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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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禁渔期制度,从今年起实施,此举将有助于长江中的鱼类获得更长时间的休养生息。(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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