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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业主遭遇验房难 不交天然气安装费不给钥匙
2018-01-21 10:25:35   来源:荆州电视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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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湖北网讯:前段时间,记者报道了市民王先生给自己的新房安装天气,被开发商要求支付2300元报装费的新闻。今天,江陵县的黄女士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自己刚买的商品房,也被开发商要求支付天然气安装费。

 

  2014年3月,黄女士在江陵县的中央半岛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合同上写的是今年9月30日交房。上个月底,开发商如期通知黄女士来验房、收房,但是提出了一个要求。

 

  业主黄知敏说,开发商要求他们交2580元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只有缴纳了费用,才能让他们去验房、拿钥匙。

 

  验房之前,黄女士也在网上查阅过一些文件,黄女士认为天然气安装费应该是包含在房价里面的。而在黄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对于天然气一事,写着交房时完成安装入户,但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报装。并没有提到安装的费用该谁来承担。

 

  黄知敏表示,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从2011年5月20日起,荆州的天然气费用全部包含在房价里面。

 

  现在,开发商要求业主交付天然气安装费,黄女士觉得不合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黄女士购买的中央半岛楼盘。在小区里,记者见到了业主熊先生,熊先生前不久刚刚交房,他说交房的时候也交了2000多元的天然气安装费。

 

  那这笔费用到底应该谁出?开发商收钱的依据又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找到了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这2580元就是天然气安装费,而开发商只是代收。

 

  工作人员称,燃气管道是2200元/户,报警装置是358元,总计就是2580元。

 

  天然气安装费是否应该包含在房价里?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说他们就是根据这份文件来代收天然气安装费的。

 

  范本上写着,燃气在交付时需完成内室管道的铺设,并与城市燃气官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但是,需要买房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那么业主的天然气安装费到底应该由谁出呢?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据了解,2014年9月1日以前,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商不允许收取购买者的配套费,天然气安装费属于配套费中的一项。但是,从2014年9月1日以后,一房一价政策出台,对于开发商是否能收取配套费,就要看购房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说,如果开发商明确标明要适当收取配套费,或者双方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了配套费的话,这样收取配套费应该是不违法的。但是,开放商在一房一价里面没有标明,要收这个配套费,或者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的话,那么,这个配套费不应该由购房者来承担,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

 

  由于黄女士的购房合同上,并没有明确约定配套费该哪一方支付,所以黄女士可以将此事反映给物价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多留意,特别是对于配套费,需要明确该由哪一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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