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荆州网站>专题资讯
2020年荆州城区基本消除城中村 货币化安置为主
2018-01-21 10:25:11   来源:网络   分享:
0

  资料图片

  日前,荆州市政府出台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到2020年,力争城区棚户区改造8万户以上,城区基本消灭城中村,主要方式有改建、拆建、拆除不建,货币化安置为主。2016年,城区拟申报3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房屋3.8万余套,总投资156亿元。其中征收腾地项目22个,安置房新建项目5个,综合整治项目8个。

  2015-2020年,城区基本消灭城中村,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等危旧房和旧住宅区得到全面改造。2016年完成棚户区改造2.9户;2017年完成棚户区改造2.65万户,货币化安置70%以上。

  对建设20年内、设施不完善等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对城区具有一定价值、典型历史文化特征的老旧建筑及历史街区、特色街区,改建结合,有效保护和利用。对破旧房屋等房屋拆除重建,对不具备再开发条件的建筑及片区,只拆不建。

  截至2015年10月,荆州开工建设2.9万余套,基本建成1.6万余套,分配入住7823套,购买商品房筹集公租房房源180套,但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推进慢,仅完成省政府任务21%。按规划,荆州将停止大规模建设公租房,房源筹集采取买存量商品房等方式。(记者田寒冰)

 另据《荆州日报》2015年11月23日报道:

  荆州首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190户村民月底领房钥匙

  21日上午,荆沙村六组片区被征迁190户村民按照既定顺序开始选房,这标志着我市首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批还迁工作进入尾声,村民们有望于本月30日拿到新房钥匙。

  早在荆沙村六组片区征迁阶段,沙市区立新乡政府就已确定按照被征迁人“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选房顺序号既为征迁协议编号,以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选房。立新乡党委副书记彭湃说,“我们已提前告知村民选房方案,保证还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村民们都能选到合心意的新房。”

  据悉,项目还迁房位于沙市区太岳路荆沙人信城。太岳园一期楼盘,分别为B1、B3一单元、B4栋,共计570套,有三室两厅两卫、三室两厅一卫等11种房型,总建筑面积约57000平方米,超过实际应还迁面积。房屋开建前,立新乡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开发商协商,确保还迁房的结构设计、配套设施、房屋质量与商品房保持一致。

  荆沙村六组村民毕中林现场选到了满意的新房,他说:“我没事就去工地转转。还迁房和商品房统一标准、统一建设,村民们都很满意。”(记者刘娟通讯员陈星)

  【相关阅读】

  另据《江汉商报》2015年8月31日报道:

  筹集房源  荆州将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房源库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筹集工作的通知出台,提出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搭建商品房交易平台,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房源库,供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各区政府(管委会)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订购商品房,用于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

  针对建立房源库。市房产管理局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商品房房源信息库入库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将商品房房源用于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房产企业纳入入库房源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预售许可且主体结构封顶,交房时间不超过12个月;价格低于该商品房项目同时期实际备案均价的10%以上;符合居民安置意愿;满足我市现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要求,户型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44平方米以内;所在小区基础设施完备。

  据了解,该通知适用于中心城区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该通知公布前,被征收人已与征收主体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但尚未开工建设的还迁(建)房项目可适用本通知。非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可参照该通知执行。(记者王子瑶)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