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缓解困难群众医疗压力
2018-01-21 10:25:53
来源:今日湖北网

今日湖北网讯: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压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制定出台了《公安县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实施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包括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城镇无业居民等患重特大疾病者。
救助对象分为城乡低保对象,按当年医疗费用的7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6000元;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医疗费用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8000元。低收入救助对象,按比例实施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其他对象住院治疗且家庭生活因病陷入贫困的,当年实际负担超过20000元以上部分,按20%给予救助;超过30000元以上部分按3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
为方便救助对象,符合重特大疾病条件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等证件,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乡镇民政办指导下填写和完善《公安县贫困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表》,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民政局审批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