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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被追责典型案件
2018-01-21 10:25:38   来源:网络

  今日湖北网讯:近日,荆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6起种粮补贴政策执行不力典型案件查处情况。这6起典型案件是:

 

    1、2013年至2014年,洪湖市新滩镇财政所、鲍南村、刘家墩村、新洲村、八型村发生了虚报套取补贴资金和截留挪用及违规抵扣补贴资金的问题。洪湖市新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涛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3年至2014年,洪湖市万全镇简市街道居委会、破岭村发生了虚报套取补贴资金和截留挪用及违规抵扣补贴资金的问题。洪湖市万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潘中良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3年至2014年,监利县毛市镇包铺村、老河村、平田村、崔吴村发生了虚报面积套取惠农补贴的问题。监利县毛市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舒汉邦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3年至2014年,监利县红城乡八屋塔村、朝阳村、石桥村、同福村发生了虚报面积套取惠农补贴的问题。监利县红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黄祥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3年至2014年,松滋市南海镇文家铺村、五朝门村、裴家场村发生了农户以鱼池面积作种粮面积申报领取种粮补贴、单季作物作两季申报领取种粮补贴、虚报面积套取种粮补贴等问题。松滋市南海镇原党委书记、人大主席郑奎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09年至2014年,江陵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孙宏平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种粮补贴的最后环节以自己亲属的名义,在江陵县多个乡镇电子版补贴发放数据中虚列户头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江陵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传宏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执行种粮补贴政策不力。鉴于在孙宏平向组织交待自己的问题后,江陵县财政局党委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并在全系统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张传宏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通报指出,对上述6起种粮补贴政策执行不力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荆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坚强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刻认识到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今后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处分力度,决不姑息迁就,不断释放执纪必严、失责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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