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不再颁发房产证 改发不动产证
2018-01-21 10:20:55
来源: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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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仪式将于7月1日正式举行。
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运行后,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等证书今后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意味着房产证正式“下岗”。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范围包括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林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涉及土地、房屋、林业的行业管理仍由国土、房产、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6月30日起,黄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记者 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