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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2018-01-21 10:20:19   来源:东楚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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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黄石市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昨天,东楚晚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22日16时,已有13名纳税人首批“尝鲜”税收优惠政策,其中7户为商品房,6户为二手房。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在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比之前的政策,90平方米及以上大户型税率下调。其 中,此前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唯一住房按2征收契税;144平方米以上的按4征收。

对个人购买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而之前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

在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此前的政策是,购买2年以 上的普通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在此面积之上的差额征收。如以一套面积在150平方米的住房为例,假如在购买时花了70万元,满2年后 以100万元卖出,因此前营业税按照差额征收,要征收差额30万的5%,共15000元。此外还要征收营业税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共1500 元。因此,依据新政交易该住房共可少交营业税及附加税费16500元。值得高兴的是,无论是何时购买的住房,均以申报契税之日为准享受优惠。

经济观察人士指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优惠调整新政,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房地产消费,缓解房地产存在的库存问题。(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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