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每日订单20余个却没有任何证照
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转向微信朋友圈订购自制美食,那么,这些卖家每天的客流量有多少呢?1月8日,记者与一位在朋友圈售卖蛋糕和自制海鲜、肉制品的商家网聊,他的微信里有近5000微友,大多是朋友口口介绍来的顾客,很多都是回头客。他家出售的产品加起来超不过20种,订单起送价为150元,午晚餐都需要提前两个小时预定,尤其是自制海鲜和肉制品,每天订单量有限,过时或者过量都无法满足。其每天的订单量都在20单左右,以平均每单价格为180元来计算,该商家每天的订单金额就高达3600元。商家告诉记者,其出售的蛋糕是由上海空运而来,自制食品是由家人烹饪,自己则负责招揽顾客,发布视频和图片。当问及是否办理相关食品经营证照时,该商家表示暂时未办理,但是对方承诺制作过程中一定会保障食品安全和健康。由于生意不错,这位商家称不久后将开店经营,届时会一起办齐所有证照。
采访中,另一位出售私房菜的微信商家称,负责烹饪的是自己的丈夫,他们也没有办理任何证照,但是却称朋友圈里都是朋友口口介绍的顾客,每一份餐食都是安全健康的。
食药监局
微信朋友圈属
“私权领域
”无法管理
虽然微信卖家都坚称自己所制的食品安全健康,然而这舌尖上的微信美食能否食得安心,仍是萦绕在消费者脑中的顾虑。那么,这在微信朋友圈售卖自制散装食品的行为是否也可以规范呢?
1月8日上午,记者采访到了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人员,据对方介绍,从法律角度来说,微信朋友圈属于市民的“私权领域”,当市民在朋友圈出售自制散装食品时,食药监部门无法对此行为进行管理。根据《甘肃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任何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项目。由此看来,这些在微信朋友圈出售自制散装食品、且没有实体门店的商家,其好似属于在真空地带一般,他的售卖行为不仅无法得到食药监局的监管,而且压根没有资格申请办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虽然没有机构对其进行规范约束,但是这些商家的经营行为一直存在,很显然,放任不管,任其自生自灭并不是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