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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10年敛财110余万
2018-01-21 09:50:38   来源:楚天都市报

帮助他人承接项目工程、帮人调动工作岗位、自家房屋装修捞取“好处费”。7月29日,原武汉市发改委主任吴清涉嫌受贿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资料图

据指控,2004年至2014年期间,吴清先后利用担任武汉市蔡甸区区长、武汉市工商局局长、武汉市发改委主任的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项目工程以及调动工作岗位等,在10年间受贿达到50次,敛财共计110余万元。

其中,2004年10月,吴清在担任蔡甸区区长期间,帮助周某所在的公司承接项目工程。2005年到2012年,吴清先后8次收受周某所送的现金共计4万元。每次受贿金额均固定在5000元。

2007年上半年,吴清担任武汉市工商局局长期间,帮助黄某所在的公司承接项目装修改造工程。2008年到2014年期间,吴清或单独或伙同其弟及弟媳分多次收受黄某71.5万元,价值6.8万余元房屋装修费用;吴清还帮助胡某顺利进行设备采购业务。2007年上半年到2012年1月期间,他收受胡某13万元和共计5万元的购物;吴清帮助丁某调动工作岗位,为此,2008年至2013年期间,他先后18次收受丁某现金共计10.3万元。

2013年上半年,吴清任武汉市发改委主任期间,帮助何某承接项目工程,收受何某现金5000元。

指控称,吴清与他人的钱权交易大多在自己的办公室、家或者二者附近进行。从指控中可以发现,吴清受贿的方式存在“积少成多”的现象。其中,有20余次控制在5000元。

29日庭审,吴清当庭认罪。其辩护人称,吴清已退出全部赃款,建议法庭从轻处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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