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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年内实现省内异地互通
2018-01-21 19:46:27   来源:网络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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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首次明确操作流程,近日住建部正式发文——公积金缴存职工若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需在公积金缴存地提出申请。武汉公积金中心人士介绍,武汉与省内其他城市,有望在年内实现公积金互通。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然后,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公积金住房贷款或首次公积金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下一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中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如果异地贷款出现逾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将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的催收,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贷款条件、调整缴存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取消多项收费,此前政策中虽然推出“异地互贷”,但要实现全面落地,必须实现全国公积金系统面对对接,因此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推进。目前,武汉已经与中三角城市,以及孝感、宜昌等地实现了公积金异地互通,年内预计将与省内其他城市全面实现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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