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预付卡消费纠纷
2018-01-21 10:28:18
来源:今日湖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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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湖北网讯(记者谈时 通讯员王聪、李海霞)近日,荆州开发区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钟先生投诉,称其于6月在某娱乐场所办理了充值消费卡一张,当时正值公司开展充值优惠活动,钟先生充值了300元获赠100元。7月28日,钟先生持充值卡到该娱乐场所消费时,却发现场所内一个游乐项目设有两种收费标准,充值卡消费比现金消费贵20元。消费者认为商家在办理充值卡的时候并未告知,侵犯了其知情权,因此投诉。分局接到投诉后,进行初步核实,情况属实,遂约谈了该场所负责人,据其解释该项目是在充值优惠活动之后才开放的游乐项目,该项目单独进行了促销活动,因此参加过充值优惠的消费者不再参与此次促销。该局执法人员指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该服务的价款或者费用。经营者在消费者办理充值卡时未告知其不能参与后续其他优惠活动。随后,该局组织了调解,经过工作人员反复沟通,经营者退还了充值卡余额并向消费者支付了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合计60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