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更新中的改建、扩建和拆除重建项目,如涉及绿地率、停车位等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可按照改造后不低于现状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批。

2月27日,武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城市更新,是空间的再生,也是社区与经济活力的再激发。近年来,武汉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是全国首个挂牌“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城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打造了巴公房子、昙华林、咸安坊等成功案例,已积累丰富的城市更新经验。
极目新闻记者看到,《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七条,明确了城市更新的基本原则、管理主体、组织实施等。
在推进老旧片区的城市更新过程中,针对市民关注的项目既有建筑间距、绿地率、停车位等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条例》明确,在保障公共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改造后不低于现状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批。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条规定是促进城市更新的务实举措。
也就是说,城市更新项目原则上要符合现行规划建设标准,但老旧小区等改造项目,若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达到消防、建筑间距等现行标准,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改造后只要不低于现状条件,就可审批。
他认为,这一规定既避免了“一刀切”导致城市更新工作停滞,也通过严格限定“保障公共安全”“确实无法达到”等前提,最终目的是推动城市更新有序推进、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此外,《条例》还提出,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而实施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新增建筑规模,同时,为满足安全、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而增设必要的楼梯、电梯、公共走廊、无障碍设施、风道、外墙保温等附属设施以及景观休息设施等城市更新项目,其新增建筑量不计入规划容积率。
城市更新和在空地上建城是两码事,今年的武汉市两会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建议,要尽快出台有关法规,明确各方权责、规范工作流程,破解难题。
武汉市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黄经南在会议期间就表示,当前缺乏针对城市更新的专项法律,一些工作无法可依;部分老旧小区因历史原因,在消防、间距上无法满足现行规范,一改就可能“碰线”;过往建筑缺乏全生命周期的维护机制和资金,导致“未老先衰”。武汉市政协委员、永业行资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督导王琴,基于参与多个重点项目实践经验,也提出当前仍面临立法滞后、重建设轻运营、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建议尽快出台系统性解决方案。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地方性法规对现有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意义重大,《条例》将助力进一步健全城市更新管理体制、理清城市更新规划体系、规范有关主体权利义务、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保障措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