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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福利院院长利用5名死亡低保对象名义冒领低保
2018-01-21 09:52:00   来源:楚天快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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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本是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能带一村百姓发家致富的领路人,可有少数村干部,却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处处想着如何为自己及亲友谋利。昨从市纪委获悉,枣阳市纪委通报5起大数据监督检查典型案例,其中3起案例为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自己和亲友“开绿灯”谋利。

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枣阳市兴隆镇冯楼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华国明知自己不符合申请农村低保条件,却利用自身职务影响,申请并通过评议程序,顺利申报为农村低保。3年来,张华国共领取低保金3570元、医疗救助5366元据为己有。今年8月3日,张华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兴隆镇冯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开元更是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开绿灯。2009年6月至2014年6月,他在明知其岳母夏某某不符合农村低保户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帮其岳母夏某某申报农村低保户,5年领取低保金、医疗救助共计9664元。2015年6月,李开元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又在明知其父亲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户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自己职务的影响,帮其申请并通过评议程序,顺利申报为危房改造户。2016年4月,其父领取危房改造金5000元。今年8月12日,李开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城镇白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全学也利用职务便利,以特困户的名义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父亲胡某某申报为危房改造户,并将所得补贴7500元用于房屋改造。今年7月20日,胡全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除了以上3起案例外,枣阳市纪委通报的另两起案例为,兴隆镇福利院院长李诗清在2013年至2015年间,利用5名死亡“三无人员”城市低保对象未及时上报注销,冒领低保金9780元,并重复领取彭某的五保及城市低保资金1152元,用于福利院生活费及其他开支。今年7月25日,李诗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王城镇罗汉村党支部委员杜世林于2012年秋,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制虚假流转合同,将本村5户村民的18.48亩抛荒土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并申报粮补,3年领取粮食补贴款7057.10元。今年7月20日,杜世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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