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开发区工商分局、消委分会成功化解一起酒店住宿消费纠纷
2018-01-21 10:27:23
来源:今日湖北网

今日湖北网讯(记者刘英 通讯员张勇)2016年6月2日晚,消费者在入住辖区某大型酒店之后,一家三口身体上不同程度出现红肿、瘙痒现象,引起皮肤过敏等不适,与酒店人员沟通联系,酒店人员态度强硬,不予积极配合处理问题,因此投诉工商部门,希望帮其维权。接到投诉后,荆州开发区分局、消委分会随即赶到现场,对双方情况了解之后,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双方耐心调解,适时引导,最终酒店向消费者做出道歉,并赔偿消费者相关医药费用36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