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丽的教学大楼是谁盖的?”“老师的工资是谁发的?”“我们可以在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吗?”“如果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我们怎么办呢?一张张稚嫩的小脸,一双双期盼的目光,一个个简单而又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税法常识,这是十堰市实验小学三八班4月26日下午一堂热情洋溢的税法知识讲座。
“同学们,发票除了作为凭证,还是税务及审计部门征税、纳税人缴税的重要依据之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税收的规矩就是税法,税法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不依法纳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有些人经常偷税、逃税、骗税、抗税,就像在我国浙江省金华县巨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共有218户企业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发票65536份,价税合计63.1亿元,他们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所以大家不能小看了发票的作用,要养成买东西索要发票的好习惯;如果遇到商家拒开发票,我们可以向税务部门12366举报。”十堰市国税局稽查局的税官从我们身边的税收,税收的来和去、税收的用途等几个方面给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精彩的税法知识课,结合稽查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以税收之旅的纪念品——发票为主线,详细解答了小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这是十堰市国税稽查局首次走进校园,创新税法宣传形式,丰富税收宣传内容的一次活动。市稽查局冯小健局长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三八班的同学们树立了从小依法纳税的意识,了解税法、学习税法、宣传税法;税收连着你我他,今后我们要长期开展这样的活动,增强税法宣传的辐射效应,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