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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出台十三条“硬货”支持产业就业
2020-04-07 19:08:12   来源:今日湖北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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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甘晓燕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郧西县在充分调研疫情对产业扶贫的影响,征求贫困户发展贫困户意愿、当前需求等基础上,出台了支持产业就业扶贫的十三条扶持政策,确保贫困群众有稳定可持续增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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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措施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对新增较大规模的“订单”产业基地并带动贫困户发展增收的市场经营主体根据基地规模,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给予市场经营主体10万元或20万元一次性补贴,优先纳入“农担贷”支持并予以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期间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期间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给予支持。

五条政策激励贫困户发展富民产业。对此前从未享受过到户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或自主脱贫奖励资金的贫困户,调整验收绩效目标,鼓励申报实施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对已享受到户产业扶持项目或已享受自主脱贫奖励资金的的贫困户,发展马头山羊、生猪、中华蜜蜂、蔬菜等周期短、当年能见效的养殖和种植业项目,户新增收入达到5000元及以上的,给予每户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发展土鸡养殖业,年收入达到3000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元或1500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成功1000只以上的孵化土鸡苗的除给予每只奖补1.5元,还奖励孵化器等额资金用于偿还购买鸡苗孵化器的借支资金;对利用池塘等水域或采取稻鱼混养等方式发展养鱼,年收入达到3000元或500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元和1500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市场经营主体与贫困户采取入股、合作或者吸纳贫困户务工就业等方式养鱼,带动贫困户每户年增收5000元及以上的,按2000元/户标准给予市场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对贫困户新发展花椒、核桃、茶叶等林特产业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分别无偿提供优质苗木和优质茶种(苗),并分别做好技术指导。

  六种手段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对赴省外就业目的地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贫困人口,采取“点对点”方式免费运送到岗,并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0元;对贫困人口自行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县外市内100元、市外省内200元、省外300元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招用贫困人口或组织贫困户居家就业的县内市场主体或吸纳贫困人口参与造林工程的市场主体,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市场主体一次性就业奖补;对贫困户参与扶贫车间(作坊)组织的居家生产6个月以上,根据月均收入情况给予1000元或2000元的补贴;对贫困人口首次返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年收入20000元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优先支持申请15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能人返乡创业并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且户均年增收10000元以上的,优先支持申请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对自主参加线上培训取得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的建档贫困人口,给予每天30元、不超过30天的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改县还积极开发了1万余个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人口就业。

编辑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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