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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汉明专栏(第26期)|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解读(中)
2021-02-01 22:01:14   来源:今日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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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1期(第55-74页),原文较长,本栏分为上、中、下三期刊载。

作者:徐汉明、邵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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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10282字,阅读需25分钟

二、“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主要内容可概括如下:

 (一)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时势观”

 在精准分析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全球治理体系多元化发展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基础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时势观”。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今后五年,可能是我国发展面临的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他进一步阐释了我国所面临的风险挑战的多样性、复杂性,指出“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强调我国正处于跨域“中等收入陷阱”并向高收入国家迈进的历史阶段,矛盾和风险比从低收入国家迈向中等收入国家时所面临的风险和矛盾更多、更复杂。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伟大征程中,习近平同志始终对我国所面临的风险挑战保持高度警觉,他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顺顺当当就能实现的,我们越发展壮大,遇到的阻力和压力就会越大,面临的外部风险就会越多”。与此同时,他对国际风险形势作出精准判断,指出“当前,世界大变局加速深刻演变,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增多,我国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基于对我国所面临的国内国际风险挑战的综合叠加态势的精准分析,习近平同志告诫全党及全体人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在国际国内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都不少,决不能掉以轻心。”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深刻、全面地分析了我国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所面临的风险挑战,阐明了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重要性,这些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构成了“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时势观”。

 (二)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战略地位观”

 习近平同志把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提高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文化、理论及实践的高度,将其置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观布局之中,进行系统思考、科学谋划与推动实施。习近平同志在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自然风险与国际的经济、政治、军事等风险时深刻指出:“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又扛不住,国家安全就可能面临重大威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就可能被迫中断。”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基于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极端重要性的深刻洞察,习近平同志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摆在“三大攻坚战”之首,强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这些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构成了“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战略地位观”。

 (三)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目标任务观”

 习近平同志从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高度深刻阐释了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目标任务。习近平同志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业紧密联系起来,并对此作了深刻阐释。他指出,要“时刻准备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以不畏艰险、攻坚克难的勇气,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锐气,不断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推向前进”。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极端重要性。针对我国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挑战的新形势,习近平同志适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并将其上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强调“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从而明确了依法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挑战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命题是“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中具有原创性的理论贡献。“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内容极为丰富,主要包括:“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首要任务是维护以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要团结带领人民加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防范系统性风险,避免颠覆性危机,维护好发展全局”。这一系列论述型构了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目标任务,在党率领亿万人民迎接伟大复兴、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攻坚战的进程中,具有纲举目张的根本作用。

 (四)“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科学内涵观”

 “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理论特色在于,其富有哲理面向,有一整套具有科学内涵的逻辑体系。这包括:

 1. 防范化解政治风险挑战。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了要“防范政治风险”的重大命题,并对如何防范化解政治风险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强调:“新形势下,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发展和安全形势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控制也有可能演变为政治风险。”如何防范政治风险?习近平同志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政治风险能力。”

 2.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挑战。意识形态安全是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习近平同志把打好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战提高到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重要战略高度,他强调:“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习近平同志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基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习近平同志提出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大命题,并围绕如何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提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新战略新举措。

 3.防范化解经济风险挑战。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成就的背后也隐藏着不容忽视的风险与挑战。对此,习近平同志指出:“从经济风险的积累和化解看,过去,经济高速发展掩盖了一些矛盾和风险。现在,伴随着经济增速下调,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性化,地方政府性债务、影子银行、房地产等领域风险正在显露,就业也存在结构性风险。”为了防范化解经济领域的风险,习近平同志要求“既要保持战略定力,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未雨绸缪,精准研判、妥善应对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他开出了防范和治理经济风险的“良方”,即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加强市场心理分析,做好政策出台对金融市场影响的评估,善于引导预期;加强市场监测,加强监管协调,及时消除隐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力度妥善处理“僵尸企业”处置中启动难、实施难、人员安置难等问题;加快推动市场出清,释放大量沉淀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后经济重振、社会秩序恢复的任务,他又提出了“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的六保举措,并明确指出“六保是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保证”。这些论述不仅为我国经济行稳致远提供了理论导引,还为全球经济重振提供了“中国方案”。

 4.防范化解科技安全风险挑战。围绕科技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从而开辟了运用科技法治思维和科技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科技风险的新境界。针对网络安全风险的防范化解,习近平同志提出,要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准确把握网络安全风险的规律、动向和趋势。与此同时,他还要求“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针对我国人工智能安全问题研究薄弱、政府应对和法治建设滞后的局面,习近平同志要求“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与此同时,习近平同志还对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的要求。

 5.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挑战。习近平同志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高度,把“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的“高招”。为了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条件下“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的形势,习近平同志从加快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高度,强调要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6. 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挑战。如何破解经济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高强度频发的难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绿色发展,提升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在全球生态治理中承担大国责任?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的生态环境风险挑战的准备。如何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挑战?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他从生态环境在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指数中的地位出发,高度关注水安全,提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他特别强调,应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出发,重视解决水安全问题。为了从源头上根治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他亲自组织对长江、黄河生态环境的大普查,领导和推动对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的生态系统治理的科学规划,推动长江经济带、黄河经济带的科学发展。他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做到‘治未病’,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他从应对全球生态环境所面临的共同挑战与共同责任、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好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加分项,反之就会成为别有用心的势力攻击我们的借口。”为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总结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和新鲜经验,并适时领导和推动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从而为防范化解生态安全风险挑战提供宪法保障。

 7.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挑战。生物安全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对此,习近平同志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明确要求全面研究全球生物安全的环境、形势和当前面临的挑战、风险,深入分析我国生物安全的基本状况和基础条件,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8.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挑战。针对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习近平同志高屋建瓴地阐明了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与国家安全发展、社会政治稳定的关系。他强调“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与此同时,他特别强调了法治在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领域的风险中的地位和功能,提出“要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习近平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挑战论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论、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论、构建公共卫生体系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论、强化公共卫生执法监管论、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论、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论、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制度论、健全统一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论、推进医德医风行业自律论、全面社会管理健康论、提高党委政府处置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能力论、构建人类生命健康共同体论。这些重要论述为提升我国在全球卫生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

 9.防范化解外部环境风险挑战。习近平同志时刻关注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大势,以世界的眼光、宽广的胸襟、大国责任担当的立场,敏锐捕捉人类社会发展正在面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态势,直面“二战”后世界格局由“两强多极”向“一强多极”进而向“新兴市场国家整体性兴起”的转变,直面国际秩序重构后所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金融、互联网治理等难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明确提出要“既聚焦重点、又统揽全局,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连锁联动”,率先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推动“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体系”,为中国发展与国家安全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作出了战略抉择。与此同时,他强调,要“加强海外利益保护,确保海外重大项目和人员机构安全”,要“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安全保障体系,坚决维护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0. 防范化解党的建设所面临的风险挑战。防范化解党的建设领域的风险挑战是防范化解其它领域风险挑战的重中之重。对此,习近平同志指出:“党面临的长期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他进一步揭示了党的建设领域所面临风险的严重性,指出“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尖锐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针对党的建设领域所面临之风险的后果,习近平同志要求全党保持高度政治警觉,明确指出“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如果不严加防范、及时整治,久而久之,必将积重难返,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题、小管涌就会沦为大塌方,甚至可能酿成全局性、颠覆性的灾难”。为了防范化解这些风险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对腐败分子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改革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领导和推动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设立监察委员会,完善一府一委两院的国家权力结构,出台《监察法》,修订《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建立对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务的全覆盖监督,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法治体系,从而构筑起依法防范化解党长期执政面临风险挑战的制度大坝。

(五)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遵循规律观”

 习近平同志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提出的基本原理、世界观、方法论,观察风险挑战,总结发展及治理规律,从而丰富了“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内涵。这包括:

 1.把握风险挑战的演变规律。如何把握风险挑战的产生、演变与叠加升级规律?如何把握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规律?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种风险往往不是孤立出现的,很可能是相互交织并形成一个风险综合体。”他在深刻阐释了各种风险、矛盾、挑战的传导、叠加、演变规律后,明确指出:“如果防范不及、应对不力,风险就会传导、叠加、演变、升级,使小的矛盾风险挑战发展成大的矛盾风险挑战,局部的矛盾风险挑战发展成系统的矛盾风险挑战,国际上的矛盾风险挑战演变为国内的矛盾风险挑战,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的矛盾风险挑战转化为政治矛盾风险挑战,最终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危及国家安全。”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须遵循规律。基于对风险传导、叠加、演变规律的精准把握,习近平同志阐释了如何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内在规律,提出了“要提高风险化解能力,透过复杂现象把握本质”的观点。与此同时,他强调,要强化风险意识,要常观大势,常思大局,科学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做到未雨绸缪。习近平同志还运用“木桶原理”生动而深刻地阐释了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规律性。他说:“我讲过‘木桶原理’,木桶有短板就装不满水,但木桶底板有洞就装不了水,防控和化解各种重大风险就是加固底板。”对于牢牢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规律、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这些新颖的观点意义重大而深远。

 3.提高年轻干部依法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与应急处突的能力。习近平同志十分重视年轻干部依法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与应急处突的能力建设问题,并将其置于与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等“七个能力”同等重要的地位。如何提升依法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与应急处突的能力?习近平同志一再明确要求:“要增强风险意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随时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要努力成为所在工作领域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的见识和胆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挑战,要做到心中有数、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有效掌控局势、化解危机。要紧密结合应对风险实践,查找工作和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及时予以完善。”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观点为年轻干部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与应急处突的能力提供了长期基本遵循。

 (六)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科学方法观”

 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需要科学的方法。为此,习近平同志系统、全面地阐释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科学方法论。这包括:

 1.增强居安思危的风险挑战意识。“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反复提及,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他指出:“前进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越是前景光明,越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全面认识和有力应对一些重大风险挑战。”习近平同志把“增强忧患意识”置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大考”之中进行思考,把“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提升到了“党治国理政”重大原则的高度。

 2.运用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为了有效应对与防范化解波谲云诡的各种重大风险挑战,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增强“底线思维”意识,并对其根本含义作出科学阐述。他指出:“各种风险我们都要防控,但重点要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这是我一直强调底线思维的根本含义。”

 3.从源头预防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各种重大风险挑战一旦转化为现实危害,就可能造成各种破坏,乃至可能造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断。基于这种现实危险性,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对重大风险挑战产生和转化为现实威胁的深层次原因及相关条件的分析,注重抓住本质与要害,特别强调从源头上预防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明确要求“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4.把握风险挑战的防范与化解之辩证关系。习近平同志对风险挑战的防范与化解之辩证关系作出了深刻而富有哲理的阐释。他指出:“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这些观点科学地阐释了风险挑战的防范与化解之间的辩证逻辑关系,是引领公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的思想武器。

 (七)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体制机制观”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习近平同志把筑牢制度防线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可靠保障,强调通过制度的优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他指出:“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一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纳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宏观战略布局之中,强调“十四个坚持”,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制度效能。另一方面,习近平同志对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体制机制作出部署安排,明确要求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面对突然来袭的新冠疫情,针对体制机制及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等问题,习近平同志有针对性地指出:“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八)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综合能力观” 

如何提升依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的能力?习近平同志对此作出了精辟的概括和阐释。这包括:

 1.科学决策,整合各方力量。习近平同志强调,要透过复杂现象把握本质,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要善于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善于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予以处理。

 2.提高思维能力,增长才干。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领导干部要加强理论修养,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贯穿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3.增强本领,驾驭风险。习近平同志从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高度,阐释了“增强驾驭风险本领”的时代命题,并将其与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与斗争本领并列,丰富了“习近平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论述”的内涵。

 (九)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良法善治观”

 习近平同志对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良法善治观”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阐释,这具体包括:

1.完善宪法制度。宪法是防范化解执政风险的根本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和推动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根本大法。这不仅从“总章程”层面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提供了宪法保障,而且为防范和化解执政风险,维护执政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国家长治久安构筑了宪法大坝。

2.完善反腐败法治体系。一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动“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战略,协调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检察体制改革、审判体制改革和政法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和推动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出台《监察法》,修订《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形成党统一领导下的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型国家权力结构及运行系统,建立起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法治体系,筑牢了防范化解腐败风险,确保执政安全、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堤坝。另一方面,为防范化解司法风险,习近平同志对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和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措施进行顶层制度设计,通过试点实现渐进性改革推动,适时总结司法改革的新鲜经验,领导和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人民陪审员法》,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使司法改革实践的成果规范化、制度化并上升为法律规范,从而为防范化解司法风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根本保证。对此,习近平同志旗帜鲜明指出:“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党的领导、靠党把好方向盘。”他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将“增强驾驭风险本领”摆在了“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的高度,要求“增强驾驭风险本领,健全各方面风险防控机制,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习近平同志的这些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所面临的错综复杂的世情国情党情的清醒认识,体现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高度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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