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给天南海北的代表委员培训班讲课,我的核心内容是专业研究、本职工作与参政议政、制度创新的关系。增加一个案例:生态环境法典与一位女法学家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过程、核心内容及重大意义的系统梳理,依据权威信息源整合而成:
一、从政治决策到立法实践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贯穿始终。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编纂生态环境法典”,2025年3月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原则同意草案框架。
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四次向党中央请示汇报,确保立法方向与生态文明战略一致。
阶段审议:2025年4月初次审议草案(5编结构),同年9月、10月分编二审,12月整合为三审稿,2026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
意见征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45天(超常规30天),收到3100余人次1万余条建议;两会期间代表审议修改200余处(实质性修改100余处)。
立法技术:整合30余部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废止《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保留资源类法律但择要纳入法典。
采用“总则+分则”逻辑重构,避免简单汇编,填补制度空白并解决法律冲突。
二、五编体系覆盖全域治理
法典共5编1242条,结构如下:
总则编:确立基本原则与通用制度
立法目的: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理念,明确生态安全、公众健康、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基础制度:将“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用监管法定化。
污染防治编:全要素管控与新型污染应对
分类治理:分设大气、水、土壤等9类污染,新增光污染、电磁辐射防治条款。
创新机制:强化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监管,要求提前报备信息;规范核聚变放射性污染分级管理。
生态保护编: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
科学修复原则:按“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开展修复,禁止“一刀切”绿化(地铁站周围共享单车堆积如山,建议改灌木丛为停车场)。
野生动物保护:平衡生态与民生,要求政府核定草原载畜量时预留野生动物需求,明确伤人补偿与紧急避险免责。
绿色低碳发展编(全球首创)
双碳目标法治化:规定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碳足迹管理,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
循环经济:强制生产者延伸责任,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集聚化发展。
法律责任编:刚性约束与过罚相当
处罚升级:放射性污染罚款上限提至200万元,个人乱倒垃圾最高罚10万元。
责任衔接:构建行政罚款+生态赔偿+刑事追责体系,明确公益诉讼中检察院的补充起诉权。
三、法治基石与全球贡献
国内治理维度:
终结“碎片化”立法:统一30余部法律标准,破解“多头监管、依据冲突”困局。
倒逼责任落实:政府需编制雨污分流规划(管网运维纳入信用监管),企业需承担污泥无害化处置终身责任。
民生保障维度:
回应“家门口”诉求:规范广场舞噪声、光污染广告屏,保障污染土地知情权(购房可查土壤“体检报告”)。
推动绿色转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配置再生水资源,发展节水农业,降低公众低碳生活成本。
全球治理维度:
首创低碳发展独立成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保护与发展平衡”的中国方案。
输出生态文明理念:将“天人合一”传统智慧转化为法典原则,推动构建全球环境治理体系。
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施行。
这是民法典之后的又一个法典。让我想起吕忠梅——这位我们曾经的湖北民主党派同事与中南财大同事。
一、基本信息
吕忠梅,女,汉族,1963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农工党党员(1991年6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现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2018-2023);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
三、主要经历
(一)教育背景
先后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及法学博士学位。
(二)学术与职业经历
学术研究
中国环境法学基础理论奠基人之一,被誉为“中国生态文明学派代表人物”,连续多年蝉联法学界CLSCI高产作者(环境法领域首位)。
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20余项,发表科研成果600余万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顶级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法核心理论体系。
院校与司法任职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曾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推动环境司法专业化改革。
地方与党派职务
曾任农工党湖北省主委、湖北省政协副主席。
(三)政协履职与立法推动(2018-2023年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核心提案与立法引领
长江保护法:2003年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首提《制定长江法》议案,2018年以全国政协常委身份提交《关于加快长江保护立法的建议》。
2020年12月26日,该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我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
生态环境法典:2018年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将环境法典编纂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提案,2021年牵头组织多学科专家研讨会,推动法典编纂纳入国家立法计划,并作为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全程主导核心议题设计。
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参与立法协商,提出“风险管控”理念,推动法律确立“保障公众健康”宗旨。
自然保护地立法:2019年提交《启动自然保护地立法研究》建议,协调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推动《国家公园法》立法进程。
政协调研与制度创新
环境司法专门化:2015年(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期间)提出《关于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建议》,推动全国法院系统设立专门环境法庭,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直通车”建言机制:通过农工党中央向中共中央提交政策建议,2019年推动“绿色原则”写入《民法典》,相关提案获国务院领导批示并纳入国家规划。
跨部门协同立法:2024年牵头召开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最高法等参与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讨会,解决部门职责冲突问题。
政协履职特色
长期聚焦生态文明法治:连续20年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参与《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等核心立法,提出“风险管控”“双碳目标法治化”等前瞻性理念,推动环境治理从末端管控转向源头预防。
跨领域协同与公众参与:组织多部委联合调研,倡导“环境法治进社区”活动,普及公众环境权利意识;2023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会议作《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经验》主旨报告,提升国际影响力。
(四)立法与社会贡献
核心立法参与
深度参与《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生态环境法典》《土壤污染防治法》等10余部重要环境法律调研、论证与起草,其中《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3月通过)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作为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专班成员,主导总则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及绿色低碳发展编(全球首创)制度设计。
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材编写,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领域发表论文最多、主题最鲜明的学者之一。
学术与社会服务
担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大型课题负责人,推动环境法学科体系化建设;主编全国高校规划教材《环境资源法学》等10余部。
四、荣誉与奖励
国家级荣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第三届“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政协系统表彰:2022年获“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奖”(《关于完善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的建议》);
学术与实践奖项:第十九届文津图书奖提名(《话里画外民法典》,2023年)、2024年新书《廿载履职录》入选“法治中国年度十大图书”;
国际认可:202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经验”主旨报告获高度评价。
五、学术成果
专著:《环境法新视野》(环境法基础理论经典)、《话里画外民法典》(民法典普及读物,2023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廿载履职录》(2024年)等13部;
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发表《生态环境法典的逻辑主线与体系构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环境法阐释》等标志性论文,构建环境法“风险管控”“生态优先”理论框架;
教材:主编《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全国高校规划教材10余部。
她应该是专业研究与参政议政的典范。党外知识分子学习的榜样。
1日要给上海的政协委员培训班强调这个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