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部之声
叶青看财经:新名词:亚定点医院
2022-12-12 22:05:12   来源:今日湖北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12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168例,4日,4318例,5日,5046例,6日,4409例,7日,4079例,8日,3637例。9日,3034例。

虽然病例数字高,但是已经趋于走低了。

近期,各地不少医院都出现了有医护确诊阳性的情况。在北京、石家庄、广州等地,不少医院的医生、护士、护工或患者都出现了阳性病例。

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严格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正确选用和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对于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医务人员可以先进行抗原检测,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等,安排进入相应诊疗区域工作或者居家健康监测。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等供给。

他们戴N95口罩是非常有必要的。看来防护不够是重要原因。

目前,有两个措施是不错的。

一是方舱医院将升级改造成亚定点医院。

要以地市为单位,按照城市的人口规模,把方舱医院升级改造成亚定点医院。所谓亚定点医院,就是在方舱医院的基础上,使其具备一定的治疗功能,要按照其床位10%的比例来改造监护床位。这样可以尽量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

二是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三个类别:一级服务的服务人群为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二级服务的服务人群为次重点人群,中风险,黄色标记;三级服务的服务人群为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这很像两年前武汉的分四类处置。

抗击新冠“新十条”颁布,值得纪念。中国抗疫进入对病毒全面反攻的新时期。进入12月,防疫的列车180度大转弯,让车上的人都有点晕。

图片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逐步放开的前三个月尤为重要。因为病毒的传播性很强,第一波感染高峰一般都是在第一个月内,后面会慢慢变低,在三个月后会基本恢复正常。所以对我们而言,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后这个时间段尤为重要。加上春节又是返乡高峰,大家一定要做好防护,避免不必要的感染。

因此,戴口罩、吸收、消毒液,仍然是三件宝。

2020年1月22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通告,要求全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12月9日,桐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全民戴口罩”行动。

一、凡在桐乡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全部纳入“全民戴口罩”行动范围。

二、以下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三、市民群众或外来人员进入以下场所或者处于如下情形时“凡进必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

四、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规范佩戴”。

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六、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建议:

1、全国推广“全民戴口罩”行动。

2、街道干部与志愿者随时加以督促。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