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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发现可能出了车祸 返回现场找伤者并报案
2018-01-21 10:48:10   来源:孝感晚报

  河南一司机在安陆境内夜间行车时观察不力,造成车损人亡,而安陆市检察院却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近日,河南省商水县司机吴某在被取保候审后,已顺利回家与家人团聚。这是怎么一回事?

  10月28日晚上10时许,河南省商水县白寿镇司机吴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随业主郭某从河南周口市出发,载着满满一车玉米前往天门市。29日凌晨5时30分,吴某驾车行至安陆辛榨乡(烟应线27公里处);当时,天下着雨,一团漆黑,吴某与一辆货车对向会车时,不慎将路过此地的辛榨乡69岁婆婆曾某撞倒,而吴某浑然不知,继续驾车前行。不一会,吴某开车到了应城市境内一加油站,将车停下上厕所时,惊讶地发现货车的前方保险杠、大灯等部位被撞坏,吴某当即意识到可能出了交通事故。他连忙叫醒在货车驾驶室后排座上呼呼大睡的业主郭某,开车原路返回,一路仔细寻找,终于在出事地点找到了受伤躺在公路旁的曾婆婆。吴某赶紧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警察和救护车。

  安陆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派员迅速赶到出事地点,受伤的曾婆婆也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遗憾的是曾婆婆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现场勘查认定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了吴某。11月3日,警方向安陆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吴某。

  安陆市检察院在审查此案时查明,吴某在案发后,没有心怀侥幸选择逃逸,而是主动开车原路返回,寻找到伤者并主动报案,勇于承担责任。在曾婆婆不幸死亡后,吴某主动与被害人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吴某的行为虽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犯罪后积极履行赔偿责任,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可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的必要性。依照有关规定,安陆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不予以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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