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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纪委关于3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8-01-21 10:30:22   来源:荆州市纪委监察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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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以案明纪,现将3起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沙市区委原常委、区委统战部原部长冯友义违规送礼金、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违规“带彩娱乐”等问题。2006年至2013年,冯友义先后多次向他人送礼金;2008年、2011年,先后2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采取隐瞒、不过户等方式,于编制外配备2辆公务用车;在岑河原种场工作期间,经常与个体老板、农场干部打麻将,进行“带彩娱乐”活动。此外,冯友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9月,市纪委给予冯友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组织部给予其免职处理。

  2.市环境监察支队原党总支书记李海铭工作日进行“带彩娱乐”活动问题。2016年6月12日(工作日)下午3点左右,李海铭与其同学在沙市区某酒店打麻将,被治安民警查获。2016年9月,市纪委给予李海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组织部给予其免职处理。

  3.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能松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1年至2015年,陈能松在担任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兼任松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期间,在该中心违规领取各项绩效工资及津补贴共计89795元。此外,陈能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5月,松滋市人大常委会给予陈能松行政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

  对上述3起市管干部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四风”问题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决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奢靡享乐等突出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倾向,旗帜鲜明地开展党内监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问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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