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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江津分局成功调解一起装修纠纷
2018-01-21 10:28:04   来源:今日湖北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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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湖北网讯(记者刘英 通讯员文中金)近日,荆州市江津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住房装修服务纠纷。消费者刘先生委托蓝特商贸城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房子,双方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工程款12万元。合同订好后,刘先生支付了首期工程款54800元,装修公司于6月底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电工施工经验不足,开线槽太大,甚至有的部位打穿了墙,刘先生很不满,要求电工修复,并且要求终止合同。装修公司表示愿意修复,还同意减少工程款15000元,前提条件是由他们继续装修。刘先生则表示坚决不让他们继续装修了。双方协商不成,刘先生于7月25日向江津分局廖子河巡查队投诉。

  7月26日廖子河巡查队召集双方当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工商所调解人员提出了两个建议方案:一是由该装修公司继续装修,减少施工费,开线槽过大的地方全部修复好,且双方约定保修期限;二是终止合同,装修公司退还刘先生54800元,并补偿因施工造成墙面损坏等需要修复的损失20000元。对第一套方案,因刘先生表示对该装修公司已经失去信心,不愿采纳;对第二套方案,装修公司同意退还刘先生54800元,但同时认为补偿数额太大,只愿意补偿15000元,刘先生不同意。经调解人员主持协商,在双方作出让步的情况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装修公司同意补偿刘先生18000元,双方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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