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3类对象可申报公租房 低收入和低保家庭优先
2018-01-21 10:27:36
来源:今日湖北网

前几天,荆州市召开2016年度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申报及年审工作会,从7月1号起,2016年度中心城区公租房申报及租赁补贴申报年审工作将同步进行。申报公租房的对象有哪几类?应满足怎样的条件呢?
荆州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保障科科长彭桦说,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符合要求的这3类人群都可以进行申报。
虽然申请公租房条件有所放宽,申请对象不再限制于低收入和低保家庭,但在公开摇号中会优先保障低收入和低保家庭。从7月1日至30日,一个月的时间里,社区、单位将受理3类对象公租房申请登记。
随后经过街办初审、公示,区房产(住建局)和民政部门完成住房和收入审核工作后,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公示。7月开始,公租房租赁补贴申报及资格年审也将启动。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今年,公租房租赁补贴方面,补贴申请由以往的“随报随保”变为与年审同步,实行按年申报审核制,一年一次;保障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记者 廖梦 董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