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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起 荆州中心城区禁鸣区域内机动车禁鸣喇叭
2018-01-21 10:27:10   来源:未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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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民对城区机动车违鸣的交通违法行为反映突出,少数司机遇路口拥堵,持续按喇叭,在医院、居民区、学校附近使用喇叭,以及在市区内使用高音喇叭等。特别是当前学生高考,中考在即,市民更是强烈要求给考生一个安静的环境。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交通文明形象,5月24日下午,荆州市公安局召开“五城同创”交通秩序整治新闻发布会,决定从即日起在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车辆乱停乱放等一系列交通整治行动。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除了机动车鸣笛噪音污染以外,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也比较严重,广大市民反映十分强烈。造成这一问题的客观原因是,停车泊位供给不足,很多车辆无处可停。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已拥有小汽车12.9万辆,并每天以100辆新车注册登记的速度增长,但配建的停车泊位仅5.4万个,其中道路两侧停车泊位仅9270个。停车难问题已成为我市城市管理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为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市公安交管局将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从供给侧着手,增加停车泊位供应。一方面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全面规划、设置、管理,做到应划尽划,施划尽可能多的停车泊位,最大限度提高停车泊位的周围使用率。另一方面争取政府规划兴建一批大型城市公共停车设施,提升新建小区、商业中心等停车泊位配建比例。二是从管理侧入手,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在日常贴罚单、拖车的整治基础上,将充分发挥电子监控设施作用,新建一批电子抓拍系统用于重要路段、堵点违法停车抓拍。目前荆州火车站、万达广场电子抓拍系统已经建成。

据了解,根据市委、市政府“五城同创”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市公安交管局从4月1号开始,在中心城区持续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仅4月份,中心城区查处交通违法2万余起,违停拖车180辆,违停贴单11600起,查获酒驾350起,醉驾15起,暂扣各类车辆1300辆,吊扣驾驶证80本,治安拘留6人,刑事拘留3人。

从5月份开始,市公安交管局将每个月突出一项重点内容,强力整治。在五、六月份,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违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突出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问题。在七、八月份,重点整治大货车违法行为。在九月份,重点整治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在十月份,重点整治旅游、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在十一、十二月份重点整治黄标车违法行为。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关于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的通告》。

禁鸣区域:东起东方大道;南至长江大堤;西至西环路;北从北环路—荆州大道—荆沙大道(两湖市场段)—318国道—东方大道,在荆州市中心城区以上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鸣喇叭,并将创建江津路、屈原路2条机动车禁鸣示范路。

禁鸣时间:从2016年6月8号起,禁鸣区域内机动车24小时禁鸣喇叭。(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符合音频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在执行非紧急公务时禁用喇叭和警报器。)

整治重点:1、在禁鸣区域内机动车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号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2、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

整治措施:即日起,公安机关将大力宣传禁鸣喇叭对减少城市噪声,保护城市环境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范围,同时,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大学生、高中学生利用周末到城区主要路口,开展机动车禁鸣教育劝导活动。6月8号开始,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路检路查,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禁鸣工作与交通秩序整治紧密结合,各大队在人流和车流量大的路口采取定点执勤,严格查处违鸣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大队还将采取巡逻纠违的方式,尤其是在学校、医院与居民区周围加强巡逻,及时查处乱鸣喇叭的车辆,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此外,交管部门还将联合其他部门及单位,在车辆年检及日常检验中,加强对鸣号装置的检验,坚决禁止超标鸣号装置使用。

处罚措施:1、对机动车偶尔短促的违鸣,主要以警示警告的方式加强教育管理;2、对于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号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从6月8日起,除警示教育外,还将处以20元罚款。3、对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的,将先行扣车,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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