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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医疗扶贫政策助力精准扶贫
2018-01-21 10:27:08   来源:今日湖北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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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湖北网讯(记者刘英 通讯员陈平、黄松)为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目标,湖北省江陵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的十条意见》和医疗扶贫具体实施细则,助力精准扶贫。

政策宣传覆盖广。为提高医疗扶贫政策知晓率,该县卫生计生局印制4万份医疗扶贫政策宣传单,在全县各村委会及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粘贴公示,并公布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咨询;印制新农合政策宣传折页2万余份,其中1000余份由县扶贫办送达到每位医疗扶贫对象居住地张贴,6000份分发至各乡镇(管理区)张贴到村组,其余由县合管办针对参合农民进行宣传;联系县电视台做医疗扶贫政策专题报道,扩大医疗政策扶贫宣传覆盖面;组织全县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扶贫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扶贫政策落实优。该县及时制定医疗扶贫政策,明确扶贫对象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00元;政府出资606.6万元为全部建档立卡(20202名)精准扶贫对象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300元/人)。经报销后,其自费费用扣除不合规费用封顶5000元的部分,按80%比例补助。全县扶贫对象因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社会慈善机构救助6项保障解决,切实减轻了扶贫对象的医疗负担。

医疗服务人心暖。对扶贫对象实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扶贫对象持入院证、合医卡、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到住院收费处核定精准扶贫对象身份,办理入院手续,无需缴纳押金,有效缓解了扶贫对象的就医压力。同时,对扶贫对象实现“一站式”出院即时结报。扶贫对象出院时到精准扶贫专用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将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结算统一到一个窗口集中办理,为扶贫对象出院结算提供了最大便利。

政府部门配合紧。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每月底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卫生计生、民政、财政、人社、社会保险机构等部门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前段工作,分析相关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为医疗扶贫工作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了扶贫对象的信息对接、锁定。3月,经核查对因贫无力参加2016年度新农合的2016名扶贫对象,县政府予以全部解决参合资金(24.192万元)为其参保,解决其后顾之忧。

截止目前,全县共计961名农村扶贫对象住院治疗2575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1075.82万元,补偿费用846.65万元。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78.69%,与同类非扶贫对象相比,住院补偿费用提高212.13万元,补偿比提高19.2个百分比。极大地缓解了扶贫对象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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