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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名时“搭车收费” 黄冈一职院校长被问责
2018-01-21 10:44:55   来源:鄂东晚报

  当前正值新生入学季,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在各个学校展开。但黄冈某职业学院在开展迎新工作的过程中,却因为一张小小的通信卡,引发了部分学生的愤怒与不满,并向纪委和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

  举报 新生选择通信运营商的自由被剥夺

  “新生报到流程表里,要我们先到某通信运营公司网点激活手机卡,这不是典型的搭车收费吗!”8月31日上午,黄冈一职院新生刘某某非常气愤,入学的喜悦荡然无存。

  原来,刘某某和其他几位同学8月30日就来到黄州,在遗爱湖游玩了一天后,对未来三年大学生活充满了憧憬。可31日上午去缴纳报名费时遭遇闹心事,被告知新生必须选用并激活某通信运营公司的通信卡,才能办理后续报名手续,限制了他们选择通信运营商的自由。

  遂后,刘某某和其他几位同学将学校的举动举报到了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市工商局。

  查实 黄冈一职院开学报名时挟带“私货”

  接到举报后,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第一时间会同工商执法部门到该学院进行调查。经查实,该学校确实存在搭车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学校立即对原有迎新方案进行了调整,承诺取消原有流程中激活通信卡一项,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保障学生自由选择通信运营商的权利。

  9月1日,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学院暗访时发现,报名流程表中原有的办理手机卡等内容已被取消。

  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通信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内容,该校与通信公司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学生作为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商品的行为,确保自由决定的权利不受强制。

  处理 书面检讨并取消学院评先评优资格

  事发后,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迅疾启动问责程序,对校长进行工作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取消该学院的评先评优资格。

  据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沈剑虹介绍,为确保秋季开学规范有序、风清气正,市教育局在开学季再次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理念,重点检查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补课、滥发教材教辅资料、校园安全、学生资助、学校后勤管理7方面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按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组,一律严肃问责,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表示,消费者应该对身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高警惕,通过举报等合理手段,运用相关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马艳明 通讯员王志 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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