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记者收到了实名举报材料。经搜索,从有关网站上也看到了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马公司)关于受到“套路贷”致使公司瘫痪、老板险些丧命、求助无门的文章。
该举报信描述,自2009年起,泗阳县有关政府官员与社会“套路贷”团伙相互勾连、编织长达数年的“套路贷”旋涡,据不完全统计,现金与资产损失已逾7亿元人民币,致使被害人金马公司法人代表崔永南险些丧命,其中多名政府在职干部及其配偶等特定关系人涉案其中。
26日,泗阳公安微警务的微信公众号发布舆情通报。通报称,经了解,网帖中涉及的举报人崔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相关部门前期已收到相同署名人员邮寄的相同举报材料,其举报事项正由宿迁市公安机关会同纪检监察机关逐条进行调查核实。
真相究竟如何?在金马公司的控诉中,涉案金额之巨、政府在职干部及其配偶等特定网上看到关系人公然参与其中令人瞠目。令舆论不禁追问,江苏省泗阳县“套路贷”违法犯罪黑洞到底有多大?后台有多硬?此类“涉恶”案件是否有“涉黑”组织参与其中?在全国扫黑除恶高压之下依然如此猖獗,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
“黑恶”势力强行插手工程建设
据悉,2007年,泗阳县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负责开发位于泗阳县城中心位置的“阳光名邸”小区。
据崔永南提交的举报信称,2009年“阳光名邸”项目承建方项目经理张银先在承建项目初期非法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施工,工程款挪作他用,将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的责任推给金马公司,造成工人与金马公司之间产生矛盾。考虑到此情况,而后的工程,金马公司并未交于张银先方。张银先利用强硬手段逼迫施工方离开,自己强行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并逼迫金马公司以另一家施工公司浙江广厦集团中标价的2%为标准,共90万元,作为对他的补偿,否则便通过强硬手段不允许广厦集团施工。
开发商与工程建设方的账款矛盾使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难以保证,造成大面积业主维权。在此背景下,泗阳县住建局在原局长张修旺主持下,成立“政府工作组”进驻金马公司。
在金马公司看来,张修旺主持成立“政府工作组”进驻金马公司,并非是为了帮助企业,而是披着“维稳”的外衣,滥用职权、徇私牟利,为下一步“套路贷”变现、肆意处置金马公司现金及待售房产提供便利。
据金马公司介绍,“政府工作组”进驻后,没有解决资金问题,居然首先是发函至各银行,冻结金马公司帐户,要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拒绝配合金马公司正常工作。此外,控制金马公司帐户资金归“政府工作组”支配,并另立其它帐户,用于收取金马公司售房款;控制金马公司工程招标,高价发包给“政府工作组”的特定关系人,牟取非法利益;把持金马公司所有未售房源,禁止金马公司正常销售;拒绝金马公司查询任何有关自身的信息、资料等,对金马公司管理层进行完全屏蔽,取代金马公司股东的经营管理,将股东彻底排除在经营之外。
金马公司资金被“冻结”资金链紧张
据介绍,随着“政府工作组”的进驻,金马公司管理层丧失了公司的控制权,公司资金账户、新的销售回款都无法正常处置,这迅速造成金马公司管理层资金链紧张,诸多应付账款无法偿付,进一步导致阳光名邸项目推进缓慢。
据金马公司介绍,面对金马公司的应付账款,一面是“政府工作组”压低房产价值低价作价向部分债权人抵账,另一方面是张银先等人积极寻找资金主动向金马公司崔永南贷款,供其应急。
“一方面是看着房子低价被抵出去心疼,另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尽快了事。有了第一笔借款,就进了他们‘套路贷’的圈套无法脱身了。”崔永南妻子表示。
据介绍,2009年4月,张银先第一次向崔永南贷款,按月利率3%,使用期限1年计算,借款如数还清。之后,张银先多次以5%的月利率、1年的使用期限,主动借款给崔永南,要求崔永南以金马公司作为担保,并以各种理由要求崔永南将借条写给指定的人。期间,张银先一方面逼迫崔永南支付工程款,一方面催促崔永南支付利息、偿还本金。在崔永南无力偿还之际,再借机介绍其他人给崔永南,让崔永南再借钱,来偿还之前的债务。
2012年9月,张银先及其同伙张建国(此人已入狱服刑)向崔永南“讨债”,崔永南资金紧张,还不上此前的借款,张银先等人遂开始干扰房产销售,并跟踪崔永南,辱骂殴打金马公司工作人员,逼迫其还钱。张银先多次缠住崔永南要求其还钱,并要求崔永南将还款打到不同人的账上,不断更改借条内容,形成750万、850万、1000万本金借条和645.5万利息及罚金借条,分别写给张银先、孙太宝、张建国等人。
张银先、张建国等人还以借款来自多人为由,强迫崔永南将金马公司房产抵押给多人,强迫售楼处工作人员开票,代收售房款。随着崔永南与张银先、张建国之间的借贷数额越来越大,无力偿还之前欠款的情况不仅没有改善,崔永南反而一步步走进张银先、张建国等人设计的套路。
据不完全统计,涉嫌参与金马公司“套路贷”的所谓“债权人”,多达几十人,政府在职官员及配偶等特定关系人也大量参与其中。包括泗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董培彦利用其爱人谢静伙同“套路贷”团伙,借给金马公司600万元;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的爱人、泗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的妹妹倪丽个人借款200万元给金马公司股东之一、总经理俞宝航;宿迁市、泗洪县政协委员石祖乾与其妻子张列萍以请县领导吃饭让崔永南作陪为由,将事先打印好的借据让崔永南签字,以此方式向崔永南放高利贷,多次累计2143万余元等。
金马公司资产被“肆意处置”
金马公司崔永南欠下如此众多的“套路贷”积重难返,倘若仅仅是任由账面利息滚动,显然对放贷者无益,再加上“政府工作组”完全把控着金马公司,崔永南等金马公司股东完全没有了公司掌控权,因此,金马公司所开发的阳光名邸项目便成了“套路贷”变现的最大来源于保障。
据介绍,“政府工作组”以“化解债务”为由,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强行以市场价的1/3至1/2将房产处置给特定关系人、特定承建商,并办理网签备案、登记等手续。
举报信称,“工作组”还利用职权,以极低价格将配套工程介绍给特定关系人,并强迫金马公司将资金作为利息支付给“套路贷”团伙。在“政府工作组”成员居长空、孙青松等人的鼎力支持和配合下,张银先和张建国强迫崔永南将“阳光名邸”小区的多处房产低价抵押给张银先指定的人,房款交到张银先手上,部分办理按揭贷款的尾款,则被“工作组”拿走,金马公司未收到分文。
2014年1月,张银先、张建国跟踪在南京出差的崔永南,以延期还款要罚款为由,按每天10万元标准计算,逼迫崔永南签下1800万元的欠条。没过多久,住建局“工作组”副组长孙青松助手居长空名义上通知崔永南开会解决金马公司困难,实际与张银先、张建国、孙太宝等人串通,低价侵吞“阳光名邸”价值约2649万元房产。张银先又先后通过工作组领导以各种名义为其特殊关系人侵占金马公司资产7000万元以上。
泗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董培彦利用其爱人谢静伙同“套路贷”团伙,借给金马公司600万元,在金马公司偿还305万的情况下,“工作组”孙青松对外谎称金马公司已资不抵债、无房屋可供销售、可供查封,暗地里却为谢静等人处置侵占金马公司4000万元以上房产。
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的配偶、泗阳县法院执行局局长的妹妹倪丽个人借款200万元给金马公司股东之一、总经理俞宝航,之后“工作组”孙青松为其处置金马公司近800平米资产,致使金马公司损失近千万。如此情况不胜枚举,还有多位“套路贷”人员,主动借款给崔永南后,胁迫崔永南网签巨额房产。
宿迁市、泗洪县政协委员石祖乾与其妻子张列萍以请县领导吃饭让崔永南作陪为由,将事先打印好的借据让崔永南签字,以此方式向崔永南放高利贷,多次累计2143万余元,在崔永南偿还2157万余元后,石祖乾安排其大嫂用10万元,订购价值2000万元的8套房子,在销售部按章办事拒绝此要求后,石祖乾带人到金马公司售楼部闹事,并威胁崔永南,强迫崔永南同意把价值2700万余元的房产以920万元与张列萍签订协议,将8套房子据为己有。
举报信称,金马公司及崔永南多次报警,而当时金马公司所在的众兴路派出所所长就是后来侵占金马公司价值4000万元房产的董培彦,派出所工作人员要么对此事置之不理,要么出警之后不了了之。
该举报信的刊发是否会使案件有进一步推动,让有关部门彻查所有关联人?记者期待进一步采访了解。(特约记者 李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