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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去年审结环境资源案4820件 重拳打击污染环境行为
2019-01-17 09:01:47   来源:人民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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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1月16日电 (周雯)“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全力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6日,湖北省两会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游劝荣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介绍,2018年,湖北制定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办法,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820件。

据悉,湖北省法院妥善审理涉及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领域各类案件,积极配合全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或“二合一”审理模式,打造长江流域七省市环境资源审判支点。

2018年,妥善审理全国首例涉黑团伙以非法采砂方式危害长江环境资源案,对两名主犯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5年3月起,被告人刘洋伙同黄华宇等人,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暴力、威胁、驱赶、打砸、滋扰等手段,控制、垄断武汉二七长江大桥至天兴洲长江大桥段水域的非法采砂利益,共实施敲诈勒索2300余船次,非法敛财173万余元,同时致1人轻伤、1人轻微伤,社会影响恶劣。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刘洋、黄华宇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罚金30万元;对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等刑罚。

湖北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构建“惩治+修复”保护模式,宜昌、仙桃等法院责令被告人在毁林区域补植复绿,在长江、汉江水域放流鱼苗数百万尾,促进生态资源修复。

另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助力污染防治方面,湖北以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重点,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主动监督、铁面司法,强化对偷排废水废气、盗伐滥伐林木等问题的打击整治,起诉相关犯罪1468人;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域6.3万亩、土壤198亩、河道岸线96公里、清除垃圾和固体废物42万吨,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案件使22万吨长江岸线固体废物得以清除。

(责编:张隽、关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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