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荆楚各地
红安法院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8-01-21 09:50:06   来源:今日湖北网   分享:
0

 本网记者熊文胜通讯员程顺英

21日,红安法上新集法庭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致受害人一级伤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领取百万余巨额赔偿款原告,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的好法官!

2015511日,被告吴某某驾驶县某客运公司所有的大型客车撞到步行的原告祝某某祝某某受伤。经鉴定,祝某某伤残等级为Ⅰ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某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驾驶的大型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201614日,祝某某将县某客运公司、客车承包人宋某某、驾驶员吴某某以及保险公司诉至红安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0余万元

本案受理后,上新集法庭庭长程红斌了解到原告生命垂危,急需巨额医疗费来进行救治,迅速向相关院领导进行了汇报院领导十分重视这起案件指示程红斌从速妥善处理此案同时,保证原告正常治疗院领导县卫计局和县院沟通协调使原告继续住院接受治疗考虑到原告的伤情和赔偿额度,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彻底化解矛盾,程红斌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庭前调解,多次方当事人分析案情,释明法律,让当事人明晰了责任划分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方达成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付原告损失62万元,被告宋某某在前期支付原告医疗费20余万元的基础上,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19.5万元,吴某某、宋某某县某客运公司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调解协议考虑到宋某某已负债累累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非常困难,为及时保护和实现原告的合法权益,对被告县某客运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情法并重经过不懈的努力县某客运公司先行垫付19.5万元赔偿至此,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