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荆楚各地
恩施“黄金大劫案”一审宣判 4人均受到严惩
2018-01-21 09:47:51   来源:新华社

  6月23日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恩施“黄金大劫案”近日一审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9日20时许,根据事前商议,谭敬仕、彭驿携带仿真玩具枪、透明胶布佯装购买首饰进入恩施州城航空路“宝享达珠宝店”查看,姜青锋在外望风。20时38分,彭驿持仿真玩具枪控制店主黄某,谭敬仕将珠宝店卷闸门拉下后翻入柜台内,持仿真玩具枪控制营业员杨某某。谭敬仕、彭驿分别用透明胶布将杨、黄捆绑在独脚凳上,将柜台内的黄金饰品及收银台的现金劫走。后经鉴定,被劫黄金饰品价值175157元。

  综合4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各自的犯罪情节,恩施州中院以犯抢劫罪判处谭敬仕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彭驿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姜青锋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胡煜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技术支持:湖北报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

今日湖北网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0021375号-2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备案号:4201060200352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