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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禁燃的荆州作为
2018-01-21 09:47:29   来源:今日湖北

——荆州市“禁烧”“禁燃”生态发展创新之路


  □本刊记者/刘英 通讯员/黄明新


    今年,荆州市民都有一个感觉,“好天气”较去年明显多了起来,荆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这种向好趋势如何得以保持?记者从荆州市环保局获悉,《荆州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今年5月出炉,力争今年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70%,无严重污染天气。年底,完成荆州市中心城区、县市规划控制区内所有储油库、加油站(点)、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工作,排放达标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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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环保局局长蒋茂芳陪同市人大代表检查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全省中心城区率先淘汰燃煤锅炉

  2015年7月14日,注定要在荆州环保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自7月15日起,荆州中心城区企事业单位改用蒸汽、天然气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

  这是全省率先完成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的淘汰。2015年初,省环保厅在给各市州下达燃煤锅炉淘汰指标时,独独没有给荆州下达任何任务。因为荆州行动早,完成早,为下步在该市禁燃留下回旋空间。一步早,步步早,荆州为大气治理赢得了时间。

  淘汰燃煤锅炉,这是国家行动。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国十条”),明确要求各地设定燃煤锅炉淘汰时间表,改用清洁能源。

  淘汰燃煤锅炉,这是全省意志。2014年1月,省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地逐步淘汰燃煤锅炉。

  淘汰燃煤锅炉,这是荆州任务。荆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荆州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禁两治”专项行动,并连续两年将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作为为民办实事内容。荆州市政府在市中心城区划定禁燃区,要求禁燃区内企事业单位于2015年7月14日前,完成禁燃工作。

  荆州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有关负责人、11个市直部门、荆州区政府、沙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心城区禁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指导推进禁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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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的天然气管道

  打赢“禁烧”“禁燃”两场战役

  秸秆禁烧,是近两年荆州环保工作一大亮点。与“禁烧”相比,前任荆州市禁燃办主任、市环保局局长蒋茂芳认为“禁燃”要难得多。

  秸秆禁烧的工作对象是农民,人多面广,有难度。但焚烧秸秆,农民是无奈之举,而且此举使土壤容易板结,农民实际是受害者。禁烧秸秆,对农民有益。农民淳朴,懂道理,只要工作人员把禁烧的道理讲透彻,宣传到位,农民会理解支持。

  经过两年治理,荆州中心城区周边乡镇2016年几乎没有发现焚烧秸秆的现象。不仅如此,中心城区露天焚烧垃圾的现象都没发生。这充分说明荆州秸秆禁烧工作做得到位。

  淘汰燃煤锅炉,改用蒸汽、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企业燃料成本上升,利润减少。这是绝大多数企业都不愿采取的措施,这是牺牲私人集团利益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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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科生物以前使用燃煤锅炉,一年燃料成本不到500万元,改用蒸汽,一年至少1000万元,成本翻番。皇冠调味品改用天然气锅炉后,每月燃料费6万多元,比以前烧煤增加50%以上。湖北三才堂改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每天要消耗生物质成型燃料50吨,用气成本比烧煤每吨增加80元。

  锅炉禁燃的工作对象是企事业单位,虽然数量较农民少,但单个势力强大得多。禁用高污染燃料锅炉,企业燃烧成本提升,自然不愿配合。有的企业是纳税大户,千方百计阻扰锅炉改造;有的企业找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时间;有的企业则找各种关系来说情。

  蒋茂芳讲其亲身经历的一件事。荆州有一家建材企业之前使用燃煤锅炉,后来拟改用蒸汽,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就是不用。专班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都被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应付。有一次蒋局长到企业现场督办,从会议室出来,上车前看见企业烟囱还在冒黑烟,蒋茂芳半开玩笑地对企业老板说:“烟囱冒黑烟,企业赚黑钱,老板黑良心,要是你不立即禁燃,我就会说你这个企业是‘三黑企业’,你这个老板是个‘三黑老板’。你明天停了,我请你吃饭,明天继续烧,那就必须处罚你。”后来,这家企业老板找来蒋局长的同学说情,被断然拒绝。最终,无奈之下,该企业只好按规定改造锅炉。

  淘汰燃煤锅炉,是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关键一步,必须坚定不移。这是事关全国人民生存环境、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这是维护全人类利益的一场文明之战。


  多措并举走出一条生态荆州创新之路

  淘汰燃煤锅炉,牵涉多面,工作繁杂,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同时发力,方能取得效果。

  学习外地经验,签订补充备忘录。荆州市禁燃专班先后赴武汉市环保局参观学习禁燃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本地企业经营状况实际,适时提请荆州市政府同意引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组织该市19家建材行业企业法人到武汉、潜江参观学习,将生物质成型燃料增加为燃煤替代工作清洁能源之一。荆州市环保局分别与供气、供热单位签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备忘录》,明确供气供热单位责任和义务。

  制定工作计划、奖惩措施,明确责任。按照荆州市禁燃工作整体部署,制定年度和阶段工作计划,荆州市环保局印发了《荆州市中心城区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责任分解到单位和个人。制作工作图表,上墙公布,每日更新。包括《荆州市禁燃工作倒计时牌》、《荆州市中心城区禁燃区企事业单位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进展情况表》和《2015年荆州市禁燃工作进展坐标图》,及时掌控各分局和每家企业禁燃进展情况。荆州市环保局班子成员每人包办两个重点难点企业,对三个分局下达了年度工作任务,并与年终一个月奖励工资挂钩。

  筹措专项资金,全力保障禁燃工作。除荆州市环保局争取到省环保厅7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外,荆州市政府又将2200多万元奖励资金列入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对已完成禁燃工作企事业单位,按程序发放政府奖励资金。

  加强督办,依法行政。荆州市委、市政府每次听取环保工作汇报时都强调禁燃工作,并多次就禁燃工作进行现场督办并提出具体要求。荆州市人大、市政协也对禁燃工作多次调研和视察。蒋茂芳在荆州市环保局大小会议上反复强调禁燃工作是该局中心工作之一,多次深入一线现场督办,每周听取禁燃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针对禁燃存在的问题,多次召集荆州市未完成禁燃企业召开督办会。荆州市禁燃办每天会同各环保分局及供气供热单位深入企业逐家上门宣传和协调,针对各区情况分行业召开督办会。该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全力配合禁燃办开展监察监测,对147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三家供气供热单位下达了督办函。三个分局禁燃工作人员牺牲大量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逐家上门宣传督办,加强与禁燃企业沟通,积极争取禁燃企业的支持和配合。

  荆州市中心城区禁燃区共有高污染燃料锅炉企事业单位236家,总计974.13蒸吨。“禁燃”工作完成后,荆州中心城区每年将减少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折合标煤5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941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8087吨、烟粉尘排放量4.2万吨,为该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作出重要贡献。

  对按期完成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企事业单位,荆州市政府每蒸吨给予3万元财政奖励资金,供气供热单位每蒸吨给予8万元气(汽)价折让,并减免开口费。

  对重启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的企事业单位,荆州市财政局将停止发放政府财政奖励资金,已发放的全部收回,供气供热单位取消气(汽)价折让补贴。该市质监局不再办理锅炉年审手续。该市环保局将其列入环保“负面清单”,暂停办理“绿色信贷”、资源退税、环评审批等环保相关手续,并依据新《环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对高污染燃料锅炉依法予以查封没收;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报请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制定宣传方案,加强社会宣传。制定了《2015年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宣传教育计划》,利用荆州市内主要媒体大力宣传禁燃工作。年前向未完成禁燃工作企业发送了拜年短信,利用出租车顶灯广告平台连续两个月宣传禁燃工作、通过短信平台向全社会宣传禁燃工作。在地方媒体整版宣传禁燃工作,从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禁燃企业、供能单位、市民等各方面反映禁燃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我们期待,自2017年7月1日起,荆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各县市城区规划控制区及规划中的工业园区范围内,除热电厂或集中供热站外的各企事业单位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含窑炉),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面禁止商业性用户使用高污染燃料及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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