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陈思炎
前不久,家住石首农村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邻居家中发生了一场火灾,屋内的财产几乎被烧了个精光,面对巨额损失,邻居后悔当初没有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这份在危难时可降低家庭损失的保险,却在市场上频频遇冷。家财险缘何难进百姓家庭?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武汉某商住楼因电线故障引发火灾
家财险成“冷门险”
家财险,也称房屋损坏险,它保障的可以是房屋本身,也可以是屋内的财产,包括房子的附属设施、房屋装修、家用电器、家具,甚至是床上用品和日常衣物。家财险承保的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损坏,如果是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除暴风雨之外,家财险主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洪水、泥石流、雪灾、崖崩、龙卷风等十几种常见的灾害。
如今,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财产越来越多,往往一场意外就有可能让几十年的付出瞬间化为泡影。根据陈女士所提供的电话,5月16日,记者与遭遇火灾的邻居胡先生取得了联系。“房子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屋内的东西全部化为灰烬。客厅、卧室的家具、地面、墙面上蒙着一层厚厚的黑灰,这次火灾让我损失了近30万元。”电话里,胡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起火点是一楼的厨房,先是冒起浓烟,后又发现明火。本来不算大的火,因为农村条件有限没有消防栓,加上消防车无法进入,他和家人只好用脸盆接水灭火,耽误了最佳扑救时机,致使火灾损失扩大。两个小时后,附近村民帮忙将火扑灭,幸无人员伤亡。“我买过车险、疾病险等,但就是没有买家财险,要是在火灾前买一份家财险该多好啊!”胡先生感叹道。
记者在武汉市关山一带随机访问几十户居民,他们中没有一户购买家财险,不少居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该险种。“家财险?是保什么的?”问起是否会购买家财险,不少接受采访的市民一脸茫然。许多市民表示,从来没有想过家里因火灾、暴雨遭受损失,甚至家里遭窃都可以通过买保险获得赔偿。
从事保险行业6年的郑红告诉记者,她所在的保险公司,每天都能卖出十几份人身意外险,车险更多,而家财险近年来基本上没有。“居民们本身的保险意识本来就比较薄弱,一直以来,在各类险种中,寿险、车险最受关注,保家庭财产的险种则鲜有人问。”
“全省家庭财产的投保率不足2%,跟发达国家普及率高达80%相比较,投保率显得太低。”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广东省等地的家财险,投保率都在5%左右,我省的家庭财产投保率甚至低于某些中部省份。
“即使在2%的投保率中,主动购买的人也很少。”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刘主管介绍,当下购买家财险的人主要是被动购买的。“这些人群用房产做抵押申请贷款,银行为了转嫁风险,变相要求申请贷款的人购买家财险。”虽然银行不公开强制用房产作抵押的贷款人购买保险,但申请人为了顺利办下贷款仍然不得不买一份家财险。
据了解,我省主动购买家财险的人群主要是学历较高的白领,特别是在海外、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工作过的人士。这类人群知识面较广,保护家庭财产的意识较强,较之其他人群更能够接受家财险。
保单提成少推广难
时下,在武汉购买一套三居室的学区房动辄需要上百万元;即使在农村,盖一套新房也需花费数年的积蓄。房产对于城乡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不动产,保护好房屋以及家庭财物显得理所当然。但是,作为保障家庭财产的最后一道屏障的家财险,为何被人冷遇呢?
5月18日,记者来到武汉市中南路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以投保人的身份要求投保一份家财险。该公司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家财险她不熟悉,她找一个熟悉该业务的人员来介绍。在该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该公司办公区找到了工作人员小王。
“你要购买家财险吗,请稍等一下,很久没有处理这方面业务了,我先看一下资料。”小王一边招呼记者,一边翻阅资料。过了一会儿,他告诉记者,没有单一的家财险业务,如果想投保,必须和其他保险捆绑。“如果你想单独购买家财险,可以到我们公司的网站上去买。”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保险公司,得到的答案都是家财险销售很不理想,个别公司甚至停止了这项业务。即使是像人保财险这样的大公司,家财险的销售相比其他业务,也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公司一直都有家财险业务,目前基本处于被忽视的状态。”安邦保险湖北分公司的贾经理介绍说,作为保险公司来讲,2000年以前,许多单位为职工的家财险买单,但现在团体没有了,家财险变为以户为单位办理,个人进行缴费,业务量大大萎缩。家财险主要是针对个人客户的,经营成本较高,一家一户地动员起来不但麻烦且费时费力,业务规模很难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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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经理表示,家财险单笔保费较低,一般不超过300元,并且客户非常分散,在缺少有效销售渠道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工作人员上门营销开展业务成本过高。在利润驱动下,保险公司往往更愿意加大营销各类车险等高利润险种,而对于低利润、高成本的家财险虽难以舍弃,但缺乏足够动力。而对于依靠保费收入来吃饭的一线业务员来说,家财险保费低,营销成本高,提成少,业务员也不愿意推。此外,从家财险的险种开发上看,保险公司开发的财产险种单一,选择面有限,个性化、差异性的险种并不多。“伴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价证券、金银首饰、书画、邮票等财产进入寻常百姓家。这些贵重物品的保险,目前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严重影响了家财险的推广。”
理赔时损失难界定
“家财险理赔遵循补偿性原则,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损失来理赔,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中国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小吴说,家财险属于小险种,由于保费不高,且多为一年一保。比如,选择房屋、房屋装修和室内财产三个保险项目,保险金额定为180万,那么每年只需支付426元。
每年交426元,就能买到保额在180万的保险,家财险的赔付标准到底是什么?小吴告诉记者,此类保险通常不会在前期给出一个赔付数字,具体赔付状态以“投保人家中基本恢复原样”为基准。举例说,如果投保人家中发生小型火患,部分家具或家电损坏,那么保险公司会与投保人一起商议是维修还是更换,保险公司将支付协商好的维修或更换费用,而不是直接赔付投保人固定额度的金钱。
“除非是电器烧坏了,或是楼上邻居家漏水淹了你家地板,你还可以拿出购物发票等凭据。”武汉市民张先生说,一旦着火了,家里烧得一片狼藉,你说家里有冰箱、电视、空调,保险公司会承认吗?这种情况下,居民索赔的难度就很大。
“家财险在理赔等方面的设计缺陷也是它火不起来的重要原因。”业内专家陈女士指出,按照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如果财产实际损失超过保险金额,最多只能按保险金额赔偿;如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也就是说,如果在事故中投保人只是损失了十万元的装修和十万元的财产,即使投保人购买了三十万的家财险,也只能获得二十万的赔偿,有些人将同一财产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这也是不可取的,财产发生损失时,各家保险公司只是分摊财产的实际损失,投保人得不到额外的好处。
陈女士表示,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只能根据投保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资料判断风险的大小,因此在所有的保险产品条款中,都有一条相同的规定,那就是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不遗漏、不隐瞒、不欺诈。在家财险中也不例外,若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以致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