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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2018-01-21 10:54:19   来源:恩施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州纪委了解到,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并将8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这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是:

  1.咸丰县政协党组成员、政协副主席唐绍安公车私用、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2014年1月28日,唐绍安违规驾驶咸丰县政协公车到重庆市黔江区接其儿子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1日,唐绍安在办理其父亲丧事过程中,超范围收取同事礼金4400元。2016年7月6日,州纪委决定对唐绍安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2.国网恩施供电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主任郑建海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2016年2月14日至17日,郑建海在办理其父亲丧事过程中,超范围收取同事礼金21800元,且吊唁现场聚集人数较多,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7月7日,国网恩施供电公司给予郑建海行政警告处分。

  3.巴东县官渡口镇盘溪槽村村委会主任向金传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1月25日,向金传以乔迁新居的名义操办宴席,超范围收取非亲属礼金4200元。2016年7月26日,巴东县纪委给予向金传党内警告处分。

  4.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小学校长查旦违规套取资金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9月,查旦安排坪坝营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采购人员以虚增采购物资数量计入学生食堂成本的方式,违规套取资金122931元,其中86931元用于给该校教职员工发放考核奖、绩效工资和津补贴。2012年至2015年期间,查旦还存在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公款占为己有等问题。2016年7月12日,咸丰县纪委给予查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8月4日,咸丰县监察局给予查旦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恩施市三岔乡福利院院长易继犎、副院长兼报账员胡贵斌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易继犎、胡贵斌分别利用担任三岔乡福利院院长、副院长兼报账员的职务便利,违规发放值班补贴各700元。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三岔乡福利院共违规报销交通费、差旅费10826元,违规公款吃请1950元。2016年7月28日,三岔乡纪委分别给予易继犎、胡贵斌党内警告处分。

  6.来凤县革勒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铁路办主任赵勇在铁路建设服务活动中违规领取费用发放加班费、违规报销下乡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赵勇利用担任革勒车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铁路办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从中铁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违规领取现金2.99万元,给革勒车镇铁路办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费。2016年1月,赵勇违规为革勒车镇铁路办工作人员报销下乡补贴14280元。2016年7月25日,来凤县纪委给予赵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咸丰县农业局副局长余文志违规中餐饮酒问题。2016年6月8日,余文志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参加其哥哥的生日聚会,并在中餐时间饮酒。2016年7月18日,咸丰县纪委对余文志进行诫勉谈话。

  8.来凤县大河镇桐子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呈刚违规送礼问题。2011年至2015年底,田呈刚在任桐子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送礼6.1万元,同时存在有关工作经费不入财政账户等问题。2016年7月25日,来凤县纪委给予田呈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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