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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法院8月1日起实施新民事诉讼
2018-01-21 10:44:35   来源:今日湖北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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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湖北网讯(记者 熊文胜 通讯员 黄培英 汪建民)8月1日上午,在麻城市法院审理的一起原告丁某与被告    李某机动车责任事故案件中,在院业务庭的指导下,主审法官丁庆珊按新的文书格式起草文书,并送达当事人。这是该院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规定,自8月1日起实施新式民事诉讼文书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写作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对1992年《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及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进行了重大修订或新增,并制定了《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民事诉讼文书样式》,该两份文件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的裁判文书优化了体例结构、增加事实争议焦点、重视辨法析理,并明确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标准,主要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突出不同审级的特点。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民事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以来,该院迅速组织业务庭学习,开展讲座,编印学习资料,制作范本例文进行全面贯彻,办案法官熟练了解并掌握新的裁判文书要求,针对事实阐述及说理剖析等内容的新要求,迅速转变固有习惯,在最短时间内学会并按照新的要求,自8月1日起制作的民商事裁判文书全部启用新的诉讼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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