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优录政策出台六类考生仍可加分
2018-01-21 19:47:01
来源:楚天都市报

19日,湖北省招办发布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录材料报送的通知。记者发现,与去年的政策收紧不同,今年我省在加分、优录方面没有变化。
赛事加分都取消
据介绍,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的考生,依然是以下6类: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省招办表示,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近几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不断“瘦身”,不少赛事加分项目逐渐取消或调整加分门槛。直至去年,赛事加分统统取消。有关人士表示,这样既减少了高考录取中一些不公平因素,又增加了优录的公正性。
优录考生有3类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的考生,分别为以下3类: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小贴士
申报程序早知道
1.时间:农村独生女考生需于今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需将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也是3月31日。
2.证件:考生申报时,需要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对项目不符、考生填报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材料和手续不全的均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
3.公示: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要在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加分投档项目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还应公示其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上报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
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会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6月初至年底。(宋锐、巩平)
赛事加分都取消
据介绍,可以在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的考生,依然是以下6类:
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的一项。
省招办表示,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10个县(市)。
近几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不断“瘦身”,不少赛事加分项目逐渐取消或调整加分门槛。直至去年,赛事加分统统取消。有关人士表示,这样既减少了高考录取中一些不公平因素,又增加了优录的公正性。
优录考生有3类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的考生,分别为以下3类: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小贴士
申报程序早知道
1.时间:农村独生女考生需于今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优录证明的考生需将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也是3月31日。
2.证件:考生申报时,需要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县市招办的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是原始证件,对项目不符、考生填报内容与高考报名信息不一致、材料和手续不全的均不得报送上一级招办。
3.公示: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县(市、区)招办和市(州)招办要在当地媒体或网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加分投档项目等,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还应公示其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上报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
省招办将全省优录信息汇总后会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加分投档考生信息,公示时间为6月初至年底。(宋锐、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