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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库“扩容”
2018-01-21 10:40:40   来源:荆门晚报

荆门晚报讯(记者郑波 通讯员马瑞)28日,荆门晚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该局向中心城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并将已建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库调整为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库,供被征收人选购安置,以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和有效化解房地产去库存。

据介绍,此次申报纳入房源库的基本条件为:入库房源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销售备案证,在建期房主体结构须封顶,交房时间不超过申报入库时间的18个月,已经竣工的房屋应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入库房源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报建手续齐全,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基本使用需求,基础设施完备,周边配套齐全。入库企业近3年开发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企业资信等级为A级以上,并同意给予被征收人2%房款返还优惠等。而入库房源申报将继续由开发企业按楼盘为单位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5月13日。被征收人选购安置房源库的商品房,房款结算由开发企业与征收人按照《荆门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房源库征收有所调整,主要是与我市刚出台的《荆门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试行办法》有关房源库要求相衔接。较之前的棚改安置房源库申报条件,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库入库条件取消了60-144平方米面积限制,同时将在建期房交房时间由以前不超过申请入库时间的12个月延长到18个月,入库条件更宽,入库范围更广。安置房源库建立后,将参照“商品房超市”的运行模式,搭建电子选房平台,被征收人在线上选房订房,线下完成商品房交易,选购交易更为方便快捷。(记者郑波 通讯员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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