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门晚报讯(记者郑波 通讯员赵伟)5日,荆门晚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截至目前,进入我市商品超市的房源达到9356套,涉及中心城区的房产项目达到62个。
据介绍,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打通商品房供需通道,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要,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市房管局依托荆门房管网搭建了电子选房平台——“商品房超市”,超市运行按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购房人线上选房订房,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线下完成商品房交易。具体操作方式为:购房人在荆门房管网商品房超市或售楼现场选定房屋后,在商品房超市系统中录入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商品房超市系统将综合购房人信息及所选房屋信息形成订单,自动生成订单唯一编号,并以短信方式将相关内容发送给购房人及商品房所在项目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获取信息后与购房人进行接洽,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线下交易手续。
市房管局负责人提醒,符合购房补贴的对象房屋必须在商品房超市购买,且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普通商品住宅。同时,凡符合进入商品房超市要求的房地产企业,还可继续进行申报。
享受房补所需条件及申请流程
购房补贴对象有哪些?
凡申请购房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口,但中心城区范围内农业人口和2015年9月10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5]23号)实施之后将户籍由农村迁移到中心城区的,一并纳入本次购房补贴对象。本文所称中心城区主要指主城区,其具体范围为:西、北以三环线为界,东至襄荆高速,南至官堰湖南路。
2.在荆门市商品房超市(查询网址:荆门房管网www.jmfc.com.cn/fccs)购买,且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普通商品住宅。
3.购买的商品住房已实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销售和契税完税。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与家庭成员户口簿;
2.结婚证(已婚人员提供);
3.城乡居民购房补贴申请表;
4.不动产销售发票;
5.契税完税凭证。
哪些行为不享受购房补贴?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1.2016年4月8日前已购房,但在4月8日后退房重新购房的。
2.2016年4月8日后将户籍迁出中心城区购房的。
3.中心城区房屋被征迁(含城中村)后,被征收人安置购房按货币化安置政策执行的。
申请补贴有时限吗?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6年4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含起止日)期间,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在取得契税等完税证明之日起可申请购房补贴。(可办理“契税前置”,也就是先缴契税,后办房产证)
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流程
(一)受理、初审。市房管局落实购房财政补贴专班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核对原件,加盖原件审核专用章,核实受理材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材料不齐的,退回相关材料,并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对有关条件进行核查。其中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户籍。以居民户口簿记载的时间和地址为准,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查。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及以上户籍符合条件、且以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的,应纳入补贴范围。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非家庭成员联合购房的,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2.新购商品房情况。3.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系统查询有无4月8日后退房记录。4.在各区征收部门提供的征收项目明细表中查询中心城区主城区农业人口是否属于被征收人。5.婚姻情况。6.住房信息情况。
(二)审核。(三)汇总上报。(四)复审。(五)拨款。(六)领卡。
补贴及优惠标准有哪些?
1.财政补贴标准:
根据补贴时限内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分三个时段分别按照2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2016年4月8日——2016年10月7日(均含起止日,下同),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2016年10月8日——2017年1月7日,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2017年1月8日——2017年4月7日,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
2.开发企业优惠标准:
补贴时限内,由开发企业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房一价”,给予不少于300元/平方米的优惠,且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进入商品房超市的申报价格。
购房补贴如何领取?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市房管局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审核汇总情况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房管局,由市房管局予以拨付兑现。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于办理补贴申请的次月20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荆门市分行文化宫支行领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