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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彩"十二五:从水利大省迈向水利强省
2018-01-21 19:32:17   来源:网络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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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我省将牢牢把握“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建设“五个湖北”的总体布局和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以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以深化水利改革和强化依法治水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努力提高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破解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问题,实现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的跨越式发展。

全省“十三五”期间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包括纳入国家172项重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以及重要支流治理、大中型水库建设、重要湖泊治理、重点引调水工程、供水保障工程、灌区建设等重大项目60项;同时根据水利部关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先后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山洪灾害防治、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工程等“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主要有四个目标:

基本建成标准合适、功能完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全面加强汉江堤防加固,加快推进长江河势控制及崩岸整治、洪湖东分块蓄洪、杜家台蓄滞洪区等工程和安全建设,加快重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推进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建设任务,推进汉江干流河道治理工程,启动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基本完成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大中型排灌工程更新改造,强化防洪非工程措施体系建设,健全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体系,使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

基本建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水源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和抗旱应急小型水库工程,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二期、引江补汉神农溪饮水工程前期工作,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城镇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及早完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适当建设一批中小型灌区,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基本建成有效监控、河湖健康的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体系。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推动生产生活节水。加大水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加强水土资源保护监测设施建设,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湖泊保护与治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一江三河”水系连通等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使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基本建成适应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开展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建设。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和水价等四项改革;抓好涉河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不断完善治水管水的法规体系,提高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水利信息化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人才队伍建设。

精彩“十二五” 水利大跨越

“十二五”时期,全省水利系统以十七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思想,通过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履职尽责活动,围绕建设水利强省目标,奋力推进全省水利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建设“五个湖北”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支撑。

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再创新高

在中央加大水利投入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2011年至2014年,我省水利建设实际完成投资846.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含贷款及社会投资)分别占49.4%、50.6%;年均完成投资211.6亿元,是“十一五”年均投资1.86倍。预计到2015年底,“十二五”水利投资总规模将达到1070.6亿元,比“十一五”实际完成总投资567.18亿元增长88%。其中,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大幅增加,截至2014年底实际完成417.9亿元,2015年底将累计完成501.9亿元,是“十一五”中央投资197.1亿元的2.55倍。

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长江、汉江干流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荆江大堤、湖北省洞庭湖区四河堤防加固工程全面建设,汉江下游堤防、沮漳河重点河段等17条重要支流治理工程取得重大进展,荆江、洪湖东分块和杜家台等分蓄洪区建设工程顺利启动。454个重点段治理工程全部完成,中小河流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逐步实施,山洪灾害预警防治能力从无到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五年来,我省成功应对了2011年江汉平原地区旱、涝急转的重大险情,有效减轻了2012年局部地区如房县、红安、远安等县、市超百年一遇的暴雨洪灾损失,胜利抗御了鄂北、鄂中地区2010年至2014年连续五年严重干旱。

水利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制定湖北水利改革行动要点。扎实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推进河长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抓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权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县等国家级水利改革试点工作,以及下放水利项目审批权限、省市分级稽查工作机制、水利综合执法等省级水利改革试点工作。清理水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省级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保留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实行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一站式服务”。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设项目法人招标和工程代建制等。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统筹用于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和项目建设补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基层水利站基本实现全覆盖。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统筹谋划实施湖北“三横两纵”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总体布局。引江济汉工程顺利完成。9个项目列入国家近期开工建设的172个重大节水供水项目之中。其中,总投资180亿元的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无中生有。2012年提出构想,2015年工程全面开工,创造了当代中国水利建设奇迹。汉江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荆江分洪区近期重点工程等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民生水利建设全面实施

完成了1380.52万农村居民和331.77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投资计划,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其中,我省已建成“千吨万人”以上的供水工程840处,受益人口7709.63万人,占总供水人口的60.31%,比全国平均水平的30%高出1倍。完成32个大型灌区、34个中型灌区、25个大型灌排泵站、4个规模化节水灌溉项目和29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47个试点和303个项目建设任务已经完成,新增水电装机136.68万千瓦,解决了9.13万户农民小水电代燃料问题。

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

出台了《湖北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湖北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一批文件,省、市、县三级指标体系基本建立。全省参与“节水型企业”创建350家。开展了重点河流纳污能力核订,严格化工园、工业园排污口的审批。将水功能区达标率纳入省管干部考核,共考核水功能区284个、监测断面375个。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完成。五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52平方公里。武汉市列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湖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形成了《湖北省湖泊资源环境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报告》、《湖北省湖泊集》等系列成果。公布了755个湖泊的保护名录。组织编纂并出版了共500万字的《湖北省湖泊志》。逐湖开展湖泊重要信息建档工作。编制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对列入省政府保护目录的湖泊全部明确“湖长”,备案公示。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江湖连通、河湖清淤、湖水置换、生物过滤等措施,组织实施了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等百湖(河)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

水法规体系逐步健全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湖北省抗旱条例》颁布施行。完成4部涉水地方性法规、11部省政府规章、13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32件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设置行政强制的情况的清理。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大水事纠纷调处力度和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加强河道采砂、河湖管理等监督执法工作,实现了长江、汉江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可控。

行业能力进一步提升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水安全保障治水新思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水利典型蒋志刚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大力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完成重点科研课题立项17个,有10多个科研项目完成了验收和成果鉴定。全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基本建立了省水情中心以及17个市级水情分中心,实现了所有279个中央和省级水文报汛站的雨量水位自动采集。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推进了“湖北省基层水利人才能力提升412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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