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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城乡低保一体化
2018-01-21 10:42:39   来源:荆门晚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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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民政城乡一体化推进会传出消息,荆门市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分三步走,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中主动作为,明确推进路径和过程,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将持有居住证的困难家庭纳入当地低保救助范围。户籍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并且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困难居民,可适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居民,适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二步,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每年按照一定的指标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物价上涨相挂钩的联动机制,科学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尤其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的量化标准。从2017年起,城乡低保拟统一按照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一定比例调整,逐步缩小城乡“剪刀差”。第三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并轨运行。对城区财力比较充裕、保障人口较少的区,可在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城乡低保标准并轨运行,尽可能地实现低保政策、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的相对统一,逐步建立起无差别的普惠性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按照部署,2017年,荆门市着力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掇刀区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示范区全面统筹城乡低保工作,漳河新区不断总结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和屈家岭管理区各选择1—2个乡镇进行试点,2018年在全市全面推进。(记者 杨涛 通讯员 严红琴 许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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