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发布通告,从10月10日起,禁止大货车在城区(南到虎牙关大桥,东到文化宫铁路桥,西到605门口,北到金龙泉红绿灯)行驶,否则将被罚款扣分。荆门新闻网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如果城区工地要进材料,小型自卸货车如何进城又不违反规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获悉,小型货车(蓝牌)车主可凭行车证、城区户口簿、房产证和相关证明到辖区交警大队领取《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证审批表》,经辖区交警大队审批后,办理3个月有效期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满后续签。办理地点:市交警支队三楼交管科;东宝交警大队一楼法制科;掇刀交警大队五楼办公室。外籍载货汽车须进城区运输货物的,凭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在城区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站办理1天有效临时通行。城区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站分别位于:东宝交警大队辖区的杨家桥红绿灯路口、海慧路一号桥路口;掇刀交警大队辖区的月亮湖北路与泉口一路交叉路口、象山大道与深圳大道红绿灯路口、虎牙关大道与深圳大道红绿灯路口、培公大道与深圳大道红绿灯路口。(记者 丁东明)
关于办理2016年度城区载货汽车进城通行证的通告
为规范载货汽车城区通行秩序管理,减轻城区道路通行压力,减少拥堵,保证城区交通秩序良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四种货车中心城区禁行的通告》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荆门中心城区实施黄标车、无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之规定,现将办理城区2016年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所有办理城区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为检测合格的绿标车,黄标车、无标车(具体定义详看荆门晚报)一律不得办理城区通行证。
2、城区大型混凝土搅拌公司、渣土公司、市政、园林施工及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公汽维修等单位车辆需办理城区施工车辆通行证的,由单位申请,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以下简称交管科)领取《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证审批表》,提供行车证、绿色环保标志、保险复印件及运输、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经辖区大队审批同意后,在交管科办理一年有效通行证。
3、对用于单位、企业生产、经营和城市居民生活必须物品的轻型普遍(厢式)货车,凭单位证明、行车证、绿色环保标志等相关证明到辖区交警大队领取《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证审批表》,经辖区交警大队审批后,报支队审批,在支队交管科办理一年有效通行证。
4、对于家住城区的个人轻型普遍(厢式)货车需要在城区通行的,由车主提出申请理由,凭行车证、绿色环保标志、城区户口簿、房产证和相关证明到辖区交警大队领取《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证审批表》,经辖区交警大队审批后,办理3个月有效期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满后续签;外籍载货汽车须进城区运输货物的,凭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在城区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站办理1 天有效临时通行。
城区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对于已办理城区长期或临时通行证的单位、企业以及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通行证内所规定的通行时间和通行线路,凡在城区违规通行和有占道、违停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收回通行证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凡借用、挪用通行证或违反其使用性质的,一律予以收回城区通行证,并取消其当年通行证资格;凡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城区通行证的,移交治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