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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 小事不用出村可解决
2018-01-21 10:41:58   来源:荆门晚报

  小事不用出村就可解决,大事不用出镇(街道)就能化解,多项服务设在家门口……这样一种基层公共服务新模式,就是今后五年我市全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要实现的目标。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印发荆门市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我市各地全面建立由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牵头,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驻村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农村居民广泛参与,不改变村民自治性质,不增加农村基层管理层级,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权责边界清晰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并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有序扩大农村居民参与程度,通过购买服务、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
  同时,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功能。按照“新建(改扩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活动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加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力度,统一设置“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牌匾。配套建设便民服务室、综合服务社、司法室、调解室、文化室、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农村电商网点、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妇女之家、青少年阳光家园和体育健身活动场所等,不断完善服务功能。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确保农村社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并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村级受理、网上办理、全程代办。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有线电视、通通信网络)配套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供电、供排水、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地名标志、通信网络等公用设施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
  试点社区建设和运行经费要纳入县(市、区)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各地每年按5%的比例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年进行检查考核。由此,力争到2020年,将全市300个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京山县、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建成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县(区),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试点示范乡镇(街道),每个试点乡镇(街道)建成1—2个试点示范村。(记者杨涛 通讯员许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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