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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区划定3处早夜市合法经营点
2018-01-21 10:41:43   来源:荆门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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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6日获悉,荆门市日前出台《关于早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划定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划出了城区3处早夜市合法经营点。

  本着属地管理、合理布局、疏堵结合、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我市划定了早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地点,确保早夜市食品摊贩有序经营。三处早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地点是:东宝区的一处经营点是老莱子路早夜市(地点:老莱子美食城北门至象山三路路口道路两侧),高新区·掇刀区的两处经营点是关帝路早夜市(地点:金苑市场入口至忠勇路路口道路两侧)以及五一路早夜市(地点:通源市场北门至虾王殿南侧道路两侧)。

  在管理方面,这3处早夜市要做到:划定的早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必须设置标识牌,标识牌要注明具体范围、经营类别、经营时间、设置单位、监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一律蓝底白字,统一式样制作;划定的早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地点实行划线管理,摊点一律在线内摆放整齐,不得有越线和出线行为,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所有食品摊贩必须配备统一的垃圾容器,铺设防污地板;划定的早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地点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全天候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对经营地点进行保洁清场,必须人走垃圾清。

  从现在起,城管部门负责对食品摊贩在确定的区域和时段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食品摊贩配备垃圾容器、保洁工具,加强环境卫生监管。食药监部门负责制订食品摊贩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许可登记、监督检查、抽检监测以及违法行为查处和取缔工作,督促食品摊贩配备防污地板,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摊贩的注册登记、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和取缔,督促食品摊贩归场入市,加强经营秩序管理。(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李李荆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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