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一正县级干部被公审 检方指控其受贿27.59万
2018-01-21 10:40:55
来源:荆门晚报

25日上午,掇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彭敬宝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纪委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区四大家以及区直各部委办局、各镇、街道负责人共计78人到庭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据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上半年,时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的彭敬宝在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未经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将市种鸡场国有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与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股份合作协议进行了处置,将市种鸡场更名为市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将土地证变更登记至该公司名下,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963.9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2006年至2014年,彭敬宝利用担任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市农机管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许某某、张某某等16人人民币共计25.59万元,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购物卡,上述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据了解,掇刀区人民法院是区纪委建立的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为了配合区纪委开展这次廉政教育活动,掇刀区法院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确保了庭审的安全、快捷、顺利,庭审历时2小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