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闹矛盾 两亲家上演全武行
2018-01-21 10:40:45
来源:荆门晚报

荆门晚报讯(记者胡娟娟 通讯员华清)京山的小两口闹矛盾,媳妇一气之下回了娘家。本是和老伴、儿子一起到亲家接媳妇回家的陈某,竟和亲家公徐某干起仗来,并把亲家公打伤。京山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陈某赔偿徐某经济损失16725.7元,徐某不服判决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事实清楚,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徐某的女儿嫁给陈某的儿子,两人系亲家关系。2013年,小两口发生矛盾,徐某的女儿于3月份离家出走,6月份回到娘家。6月17日21时许,陈某和老伴、儿子一起来到徐某家打算接媳妇回家。见徐某不在,陈某便给徐某打电话。徐某当时在同村村民董某家帮忙装香菇袋料,答应吃完饭回家。吃完晚饭后,徐某担心陈某闹事,就让董某骑摩托车送自己回家。刚到家门口,陈某就抢走摩托车钥匙,并赶走董某,质问徐某女儿的下落。继而双方发生争吵,陈某上前朝徐某头部打了一拳,将其摔倒在地,并将腿压在徐某身上,用拳头打击徐某头部。徐某爬起来后,再次被陈某推倒在地,见徐某未还手,陈某才松了手。陈某离开后,徐某报警。经京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认定,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京山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指控陈某犯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不能成立;陈某在儿子儿媳产生矛盾后不冷静处理,打伤徐某,侵犯了徐某的健康权,应赔偿经济损失16725.7元。徐某不服判决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一审相同,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