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网讯(通讯员:徐兴勇、黄希平)2016年5月17日,建始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下发至该县各乡镇司法所。
同日,该县政法委书记陈久奎对《实施意见》作出批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及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经验、有亮点。为切实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要求认真抓好该意见的落实。"
建始县自2007年至2016年4月底累计社区服刑人员1835人,累计解除1270人,累计警告41人,累计撤销缓刑7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累计治安处罚1人,累计再犯罪2人。
该实施意见共十条,为推进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机制,提出了建立联络检察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约谈机制等,为进一步推动该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法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感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同步,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同步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律权威,近日,建始县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部门联合该县司法局组成检查小组,赴各辖区对全县10个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各乡镇司法所贯彻落实县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发文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以及社矫工作中的难点和亮点。对各司法所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通过律师、法律工作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记录社区矫正工作日记,"司法E通"的使用,多层次、多渠道的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
通过核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与解除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翻阅工作台账、档案资料,检查组发现存在部分法律文书不齐全,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较少,少数社矫人员未按月进行思想汇报的情况;随机电话抽查,发现社区矫正人员目前在位情况较好,均在辖区内。
此外,检查组还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巡查走访。走访3名新入矫人员,核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相关法律文书、矫正期限和成立矫正小组的情况;走访2名即将矫正期满的人员,核实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定期走访、通讯联络和有无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走访2名家庭困难、存在监管隐患的人员,了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对其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此外,走访了解1名因债务纠纷被他人砍伤,情绪激动,存在监管隐患的社区矫正人员。检查组建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该名社矫人员的心理状态,采取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疏导,消除隐患,同时,检察机关迅速与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据悉,通过此次全面执法检查,建始县检察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协助开展法制教育3次。该院通过一系列的监管帮教手段,为完善检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机制,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感,规范对社矫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