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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申报纳税期限有所调整
2018-01-21 10:53:36   来源:恩施新闻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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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记者从州国税局获悉:全州国、地税部门将于8月8日8时30分起,统一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下称金税三期系统),在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国税部门暂停除发票认证等5项业务外的所有涉税业务,地税部门暂停除个人社保费代征、涉税咨询业务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根据全省国、地税部门统一安排,全州国、地税部门将定于2016年7月27日18时至8月7日24时进行新旧系统切换。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全省国税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办税系统、ARM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车辆购置税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将暂停办理除发票认证、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及数据上传、网络发票开具等5项业务外的所有涉税业务,待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后,上述办税场所和办税终端将恢复办理各类涉税业务。

  同时,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上线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全州国、地税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全州2016年7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7月1日至7月20日,2016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

  州国税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暂停办理涉税业务时间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涉税事项申请等涉税业务。特别是7月27日前已购置车辆的纳税人,请尽量提前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暂停办理业务期间,纳税人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扩大发票使用数量的纳税人可提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领用限额,扩大发票供应数量,保证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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