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宜昌市猇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开审!
2024-03-21 09:40:09
来源:宜昌西陵法院

3月20日,西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宜昌市猇亭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12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黄某担任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原宜昌市猇亭区农林水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胜(另案处理)、黄某某(另案处理)、李某某、卢某某、朱某某、王某新、张某某、陈某某、牟某某等人在承接水利工程、协调处置项目纠纷、拨付工程款、砂石料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2013年9月至2020年初,黄某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66.2万元。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围绕犯罪事实及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等展开了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被告人黄某在最后陈述阶段,为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